哈尔滨市移动排涝应急能力提升项目(一期)二阶段
(专用车辆及配套设备)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哈产委采﹝2026﹞第0210号(HTCL-ZB-266015)
1.招标条件
哈尔滨市移动排涝应急能力提升项目(一期)已由哈尔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哈尔滨市移动排涝应急能力提升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哈发改审批〔2024〕74号)文件批准,资金来源为国家、省政策资金、市统筹投入,招标人为哈尔滨水务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二阶段(专用车辆及配套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移动排涝应急能力提升项目(一期)二阶段(专用车辆及配套设备)
2.2交货期:签订合同后60日历天内按照招标人要求分批次完成货物供货。
2.3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4招标范围:完成本次招标项目200KW应急电源车10台、500kw应急电源车5台、高压疏通清洗车5台、循环管道清洗吸污车2台、吸污车5台、5m³污泥运输车20台、10m³污泥运输车6台、抓斗车3台、垃圾清运车6台、对讲机120台的供货。向招标人交付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协助招标人现场设备安装及调试(如有)以及技术培训、后期质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5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6最高投标限价(含税):
所需设备 | 单位 | 数量 | 最高投标限价(元) |
应急电源车200KW | 台 | 10 | 49131000.00 |
应急电源车500kw | 台 | 5 | |
高压疏通清洗车 | 台 | 5 | |
循环管道清洗吸污车 | 台 | 2 | |
吸污车 | 台 | 5 | |
污泥运输车5m³ | 台 | 20 | |
污泥运输车10m³ | 台 | 6 | |
抓斗车 | 台 | 3 | |
垃圾清运车 | 台 | 6 | |
对讲机 | 台 | 12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依法成立证明文件,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2023年4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日期为准(本条“行贿犯罪记录 ”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后附承诺格式)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至投标截止日期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附承诺格式)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接受该设备制造商或其授权的唯一经销商(含代理商)参与本招标项目(对讲机及备品备件除外)。制造商与经销商(含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如投标人为经销商(含代理商)的,须提供所投设备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项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4月8日16时00分至2026年4月14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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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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