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江环保2026-2027年江浙区燃料油项目集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江环保2026-2027年江浙区燃料油项目集采 (招标项目编号:DJCG2026000376,招标代理项目编号:SZ-17-04A-2026-D-F-E07704),招标人为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东江环保各分子公司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东江环保2026-2027年江浙区燃料油项目集采
2.2 项目概况:本次招标主要内容为东江环保2026-2027年江浙区燃料油项目集采,由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代表所属分子公司进行本次采购项目的招标工作,确定中标单位后,由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分子公司根据实际需求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对所属分子公司与中标单位所签订合同的全部权利义务履行不承担任何责任。请各投标人充分了解、考虑本项目组织形式及各分子公司具体需求后进行投标。
2.3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内容为燃料油采购。本项目共划分2个标段,预估总需求数量为2552吨,预算总金额为10,974,842.79元(含税)。招标人不承诺采购量,实际采购数量根据需求单位生产计划确定,可能减少或增加,以订单下达的实际采购数量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充分预估可能发生的各种风险,合理报价。本项目商务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商务技术标准要求”。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每个标段中标单位为2-3家。投标人可以对其中任意一个或所有标段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只对单一标段内的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允许兼投兼中。
标段名称 | 需求单位 | 预估需求数量 (吨) | 预估金额 (万元) | 配送地点 |
标段一 | 江苏东江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 990 | 431.89 | 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沿海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内 |
南通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1109 | 483.80 | 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沿海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内 | |
标段二 | 绍兴华鑫环保有限公司 | 453 | 181.79 | 绍兴市柯桥滨海工业园征海路西 |
合计 | 2552 | 1097.48 | - | |
2.5 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设置含税可变成本折扣率报价限价及含税固定成本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商务技术标准要求”;投标人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6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2.7 交货地点:招标范围内各基地,即如东基地、绍兴华鑫。
2.8 交货要求:中标人自收到需求单位订单后,3天内按照合同约定要求供货至需求单位指定交货地点【如有变动,以需求单位通知(电子邮件、传真、书面通知等方式)为准,中标人应按通知要求及时调整供货安排并按期完成供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各标段)
3.1 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主体证明文件扫描件(若投标人为分公司,需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及授权盖章证明文件)。
3.2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的“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信息公示”栏中的行政管理信息截图、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等三个查询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截图;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可在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复核,如与投标人递交信息不一致,以评标委员会最后评审结果为准。
3.3 投标人所投产品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的质量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4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自2023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无签订时间的,以合同(协议)中约定的服务开始时间等相关时点为准)须具有同类型(指燃料油销售)项目业绩1个或以上。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首页、合同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等)或相关订单、票据、其它证明材料。
3.5 财务状况: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2年、2023年、2024年度(或2023年、2024年、2025年度)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如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2023年、2024年度(或2024年、2025年度)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如投标人成立不足两年的,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如投标人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任意一份财务状况报表。
3.6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
3.9 投标人未被列入东江环保不合格及黑名单供应商库的(以招标人查询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6年4月8日至2026年4月22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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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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