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包装纸制品加工项目(二期)
多色平张纸胶印机、多色凹版印刷机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TCL-ZB-261091
一、招标条件
本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包装纸制品加工项目(二期)多色平张纸胶印机、多色凹版印刷机(招标项目编号:HTCL-ZB-26109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包装纸制品加工项目(二期)多色平张纸胶印机、多色凹版印刷机
2.2实施地点: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阳明区恒丰路11号)。
2.3项目规模:采购多色平张纸胶印机一台、多色凹版印刷机一台,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2.5招标范围:采购多色平张纸胶印机一台、多色凹版印刷机一台,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6实施周期:多色平张纸胶印机:合同签订后根据合同约定6个月内交货,2个月内完成安装调试工作。
多色凹版印刷机:合同签订后根据合同约定5个月内交货,3个月内完成安装调试工作。
2.7最高投标限价:多色平张纸胶印机3500万元(含税、人民币)、多色凹版印刷机2295万元(含税、人民币),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8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第一标段为多色平张纸胶印机;第二标段为多色凹版印刷机。本项目可兼投兼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的制造商,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2.信誉要求: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如列入,投标将被否决。(提供承诺或相关网站截图)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如有,投标将被否决。
3)投标人未被列入“烟草行业及所属单位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范围(还包括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中的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
4) 投标人未被列入“烟草行业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3.其他要求:本次招标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资格审查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4月9日9时00分00秒至2026年4月13日17时00分00秒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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