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第三人民医院2026年暖通空调系统(含净化空调)维保项目
招标公告
中招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甘肃省第三人民医院的委托,对甘肃省第三人民医院2026年暖通空调系统(含净化空调)维保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SY-HQBZK-20260401
2.项目名称:甘肃省第三人民医院2026年暖通空调系统(含净化空调)维保项目
3.预算金额:¥73.00万元
4.最高限价:¥73.00万元
5.采购需求:甘肃省第三人民医院2026年暖通空调系统(含净化空调)维保。(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服务需求)
●注:投标人的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的最高限价。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项目招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及《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甘财采[2022]16号)的规定和要求,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投标人如符合“小型和微型企业”标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提供声明函者不予认定。
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②.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其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证明文件者不予认定。
③.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其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符合该通知规定条件的,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未提供声明函者不予认定。
说明:同时出现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两个及以上情况时,价格扣除只按一种类型扣除计算,不累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04月10日至2026年04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请登录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