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东)深远海风电宁波母港一期陆域工程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浙江(华东)深远海风电宁波母港一期陆域工程物业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浙江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公司,资金来源已落实,现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进行采购。
一、本次招标内容
本标段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临建办公区域的生活垃圾清运;
2)场内道路冲洗、洒水;
3)红线范围内所有的化粪池抽吸及清理;
4)临建办公区域、安全宣教室(智慧工地设备除外)、临建厕所的日常维护;
5)临建办公区域、安全宣教室、场区厕所保洁;场区道路的清扫;
6)食堂设施设备的专业清理(含隔油池清运);
7)食堂、办公楼区域及会议卫生清洁物品、耗材;
8)会务接待;
9)配置标准化的微型消防站及按规范配置在室内的灭火器;
10)应急物资及防汛防台物资储备;
11)临建办公区域楼绿化盆栽租赁及养护。
具体范围及内容详见服务技术标准及要求。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s://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网址:https://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或在“信用浙江”网站(网址:https://credit.zj.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投标人在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存在“不良行为”,被列入浙能集团供应商“黑名单”或作“暂停使用”处置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5.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浙能集团“人员黑名单”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作为本标段项目负责人。
6.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被列入浙能集团“人员黑名单”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该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7.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独立承担过单个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物业服务合同业绩,且服务内容至少包含保洁、水电维护两项内容。【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合同复制件,合同复制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以及能体现业绩要求具体表述的页面】
8.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本项目洒水车的车辆证明材料。属于自有车辆的,应提供车辆权属证明及拟投入本项目的承诺函;属于租赁车辆的,应提供覆盖本项目周期的租赁协议,或中标后立即租赁的预租赁协议,并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承诺函。
9.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配置承诺函,承诺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人员中至少有1人持有有效电工证,并在项目服务期内实际投入本项目。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三、招标文件获取
1. 未取得“平台”用户名和密码的潜在投标人,请前往 “平台”进行注册备选供应商或浙能供应商,并下载“投标管家”,凭本企业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投标管家”购买招标文件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
2.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6年04月11日 09时00分至2026年04月17日 17时00分。
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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