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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湾电厂升级改造煤电环保替代一期项目第三批辅机:化验室仪器仪表及配套器具设备采购[0724-2620N1092113]-招标公告
2026-04-17

 

妈湾电厂升级改造煤电环保替代一期项目第三批辅机:化验室仪器仪表及配套器具设备采购

招  标  公  告

 

项目名称:妈湾电厂升级改造煤电环保替代一期项目第三批辅机:化验室仪器仪表及配套器具设备采购

招标编号:0724-2620N1092113

日    期:2026年4月17日

1、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人”),受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或“买方”)的委托,就上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能够满足本项目投标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或“卖方”)按照本公告的要求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及概况:

妈湾电厂升级改造煤电环保替代项目计划拆除原4台300MW等级燃煤发电机组,新建3台660MW级超超临界燃煤机组。本工程为妈湾电厂升级改造煤电环保替代一期工程,新建2台660MW级超超临界二次再热机组,并预留1台660MW级超超临界二次再热机组。

本项目设置1套化学环保实验室仪器、仪表及台柜。

2.2  招标内容和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1套化学实验室仪器仪表(水、煤、油等)、1套环保实验室仪器仪表、1套氢气分析仪器仪表、台柜及其附属设备和附件,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消耗品和专用工具以及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技术规范书的有关规定并以其为准。

投标人必须对所有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投标。如有重大缺漏,将导致废标。

3、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证明文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章

5.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严重失信”名单。(证明文件:以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当日的“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5.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4 业绩要求

自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至少具有1个单机容量600MW 等级及以上燃煤机组化验室(必须包含水、煤、油仪器仪表)成套设备供应,且运行1年以上的业绩。(证明文件:投标人须提供业绩合同、投运证明,证明文件中须包括合同封面、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以及能清晰显示供货范围和与业绩要求相关的技术参数的关键页,提供上述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章)

6、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7.1 获取时间:20264180900分至20264301700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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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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