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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煤绿能(鄂尔多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乌审旗风光制氢合成氨一体化项目一期制储输氢工程工程设计及勘察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6-04-17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CCTC30260547/01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2026年5月8日 15:0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煤绿能(鄂尔多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乌审旗风光制氢合成氨一体化项目一期工程制储输氢工程基础工程设计及勘察服务,招标人为中煤绿能科技(北京)有限公司(鄂尔多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简介与招标范围:

2.1.1项目简介

中煤绿能(鄂尔多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乌审旗风光制氢合成绿氨一体化技术示范项目主要包括风光发电(含储能)、电解水制储氢和合成氨三个部分。项目建设地点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风电光伏场区位于乌审旗乌审召镇和嘎鲁图镇境内,制氢制氨厂区位于图克镇图克工业园区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园区内和园区北侧。风电光伏场区距制氢制氨厂区直线距离约60km。

本项目为乌审旗风光制氢合成氨一体化项目一期工程制储输氢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主要包括:64000Nm3/h电解水制氢设备、13台2000m3球型储罐储氢和1套2.2万Nm3固态储氢,总储氢规模30.8万Nm3、输氢压缩机、冷冻水系统、一体化管控平台架构等。

2.1.2招标范围

1)工作范围

本招标项目为乌审旗风光制氢合成氨一体化项目一期工程制储输氢基础工程设计及勘察服务,包含制氢(含科技项目)、储氢(含科技项目)、输氢压缩机、冷冻水系统、一体化管控平台架构等范围内的基础工程设计;负责编制安全设施设计、消防设计、职业卫生、节能、环境保护、抗震等专篇/专章报告,配合发包人进行专篇报告的评审、报批工作并承担评审过程中产生的差旅、食宿、会议、专家费等相关费用(如有);中标人负责组织基础工程设计内审并配合发包人完成设计成果的报批和外审;负责SIL、HAZOP分析报告的编制及审查;负责降压站、制储输氢、合成氨及公用工程厂址(含与中煤鄂能化连接管廊)的初勘及详勘,其中包含风光制氢合成氨一体化项目整体的气象水文勘察。

2)具体工作内容

本招标项目具体工作内容:(1)制氢(含科技项目)、储氢(含科技项目)、输氢压缩机、冷冻水系统、一体化管控平台架构等范围内基础工程设计。(2)制储输氢基础工程设计阶段的SIL、HAZOP分析并承担相关评审费用(含差旅、食宿、会议、专家费等)。(3)降压站、制储输氢、合成氨及公用工程厂址(含与中煤鄂能化连接管廊)的初勘及详勘,其中包含风光制氢合成氨一体化项目整体的气象水文勘察(项目整体气象水文资料由中标人购买)。

3)组织本招标范围内的基础工程设计内审,配合招标人完成设计成果的报批、外审并承担外审费用(含差旅、食宿、会议、专家费等)。4)负责与其他设计方之间的设计联络,图纸接口的确认、配合招标人进行电解槽等主要设备的招标文件编制及技术协议谈判。5)负责完成基础工程设计专篇/专章的编制(包括但不限于安全设施设计、消防设计、环保、职业卫生、抗震、节能以及根据国家、地方现行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项目审批要求应当编制的其他相关专篇/专章),配合发包人的评审、报批工作并承担评审过程中产生的差旅、食宿、会议、专家费等相关费用(如需)。

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0日。

2.3.1投标人须于合同签订之日起55日内完成基础工程设计送审稿。

2.3.2投标人须在收到发包人专家评审意见之日起15日内完成设计成果的修改完善,并向发包人提交设计成果及各专篇/专章报告最终版。

2.3.3投标人须于基础工程设计送审稿完成后60日内完成SIL、HAZOP分析,并提交成果报告。

2.3.4氢氨厂址的初勘、详勘工作接到招标人通知进场后45日内完成。

投标人应持续提供其他相关技术配合直至合同期限届满。

2.3.5项目建设地点:本项目建设地点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风电光伏场区位于乌审旗乌审召镇和嘎鲁图镇境内,制氢厂区位于图克镇图克工业园区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园区北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2资格要求2: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同时,须具有特种设备压力管道设计GC1资质(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3.3资格要求3: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1项500Nm3/h及以上制氢项目详细工程(施工图)设计业绩,且项目已成功投运。须提供合同扫描件,须明确工程项目名称、服务范围及主要内容页或能体现业绩内容、合同签订时间和签章页等,如合同关键信息不全,可补充技术协议、用户证明(或评价)等证明材料。另须提供项目验收(或投运)证明材料扫描件;

3.4资格要求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或电气或化工工程师资格(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具有1项从事基础工程设计(初步设计)或详细工程(施工图)设计的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如合同未体现上述内容,可提供提供用户证明或设计文件、相关设计报告、图纸等能证明其设计业绩的有效证明材料);

3.5本项目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备注: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200 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意向资料递交时间:2026年4月17日9:00 到 2026年4月27日16:00 。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6年4月17日9:00 到 2026年4月28日16:00 。

4.4 投标意向资料递交及招标文件获取流程:

(1) 投标人须在平台上注册成为会员。

(2) 投标人根据页面提示上传投标意向资料(证明满足本章第三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资料),并提交项目联系人等信息;投标人意向资料通过后,在线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3) 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投标人可登录平台在线自行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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