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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学院化工楼透射电镜实验室场地综合环境配套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04-24
项目公告


受惠州学院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惠州学院化工楼透射电镜实验室场地综合环境配套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学院化工楼透射电镜实验室场地综合环境配套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04-06-04F-2026-D-F-E10459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37000.00元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包1(惠州学院化工楼透射电镜实验室场地综合环境配套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737000.00元(人民币)。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1

教学仪器

主动式减振系统

1(台)

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737000.00

主动式消磁系统

1(台)

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电镜实验室综合环境配套系统

1(套)

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为60个日历日,完成设备和系统的供货、安装部署和运行调试。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第六章 《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惠州学院化工楼透射电镜实验室场地综合环境配套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为货物类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惠州学院化工楼透射电镜实验室场地综合环境配套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

(1)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参照第六章 《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响应),参照第六章 《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磋商文件

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425日00:00:00时至202650623:59:59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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