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所能源综合管理系统设备总承包项目智慧能源综合管理系统及通讯(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HZX-202600500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沈阳所能源综合管理系统设备总承包项目智慧能源综合管理系统及通讯 (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中国航空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一套智慧能源综合管理系统及相关系统的通讯接入。通过该智慧能源综合管理平台对厂区水、电、气、热等主要能源系统进行集中监视与高效管理,实现5个换热站、3个水气站、16个变电所的统一接入与远程监视,具备条件的站点逐步推进“无人值守”。包括:智慧能源综合管理平台(不含服务器等监控中心硬件设备的供货,但除大屏外的监控中心设备现场组装安装、接线、调试由投标人负责);换热站数据接入;变电所主回路、楼栋计量总表数据接入;重点能耗设备数据接入;主干通讯网络建设。投标方负责上述内容的系统设计、供货、安装、调试、验收等,最终以移交招标方投入正式运行为原则。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2 交货地点:沈阳市皇姑区,甲方指定地点。
2.3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
2.4 质保期: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质保条款,质保期从完成最终验收之日起计算,硬件设备质保期为1年,软件提供3年免费维护服务(含功能更新、技术支持)。质保期内所有服务及技术支持全部免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它营业登记证书,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财务要求:提供财务会计报表(年份要求:2024年),至少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或收支表)的复印件;如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对于投标单位是事业单位或研究院所无法提供财务报表或财务状况表,请提供有效的财务情况说明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内(2023年04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类似业绩(合同包含智慧能源综合管理系统或类似系统),至少提供合同内容页、签署日期、双方盖章页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3.4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存在失信或经营异常情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上不存在“严重失信”或“经营异常”记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公布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公布“限消信息(法人或其他组织)”;未处于“吊销”或“注销”状态,上述状态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天眼查(www.tianyancha.com)”、“企查查(www.qcc.com)”等信息平台的信息为准;未处于破产相关程序(包括破产清算、破产重整)中,破产有关信息以“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pccz.court.gov.cn)”上的信息为准。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4月24日18:30时至2026年4月30日9:30时(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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