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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投集团河南电力有限公司对国电投新乡豫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燃料清空车及南煤场人工卸煤项目招标公告
2020-07-15

国家电投集团河南电力有限公司对国电投新乡豫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燃料清空车及南煤场人工卸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人:国家电投集团河南电力有限公司

项目单位:国电投新乡豫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地点:国电投新乡豫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资金来源:燃料杂费

二、本次招标标段情况

招标编号:GJDTHN2020054-1

标段名称:国电投新乡豫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燃料清空车及南煤场人工卸煤项目

招标范围:合同期内对330MW机组火车来煤进行清空车以及对南煤场火车来煤进行人工卸煤,同时负责煤场拣三块清理。

包括以下内容:

1.清空车:车厢上翻车机配合密切及时,翻车机翻卸后车厢内的余煤要清理干净。 2.清篦子:翻车机篦子上的篷煤要及时疏通与清理。 3.拣三块:330MW、330MW南煤场和地沟的三块要及时清理,翻车机翻卸出的煤炭、石头、草捆、木板等杂物要及时清理,除大块机箱杂物要及时清理。 4.区域卫生:每次清空车后要对清空车区域道轨的积煤清理干净并负责翻车机区域文明卫生。 5.330MW南煤场货车电煤清空车:330MW南煤场货车电煤要在合同规定时间内清空车,扎绑车门。 6.迁车台监护人在翻车机作业前进入生产现场,检查迁车台上是否有杂物,检查迁车台与重车线、空车线对位情况。迁车台作业期间监护人必须跟随移动,做好防空车溜车准备,并检查和保证空车车钩连接完好。

   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服务期限:壹年。

招标文件费用:以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应是合法纳税人。

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投标人应经营状况良好,最近两个报告期未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5.投标人在近 3 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投标中提供虚假资料、串通投标现象、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6.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存在重大安全事故,或在近3年内不存在两次较大安全事故,或在近1年内不存在较大安全事故,或近1年内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7.被集团公司、河南公司列为供应商“黑名单”且在惩戒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或存在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失信行为且处于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期限内的(在“信用中国”官方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查证),不得参与投标。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

9.投标人与国家电投河南公司及所属单位无任何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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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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