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汽资产河南总部基地项目暂估价消防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汽资产河南总部基地项目暂估价消防工程施工(项目名称)已由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创新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2308-410172-04-01-599063(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为2308-410172-04-01-599063,招标人为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该项目上汽资产河南总部基地项目暂估价消防工程施工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交易平台网址为zzggzy.zhengzhou.gov.cn。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上汽资产河南总部基地项目暂估价消防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郑州市高新区玉兰街以北、长椿路以西、科学大道以南;
2.3建设规模:上汽资产河南总部基地项目用地面积约18957.8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28215.31平方米;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消防工程,同时包括协助招标人办理与消防工程有关的验收、备案、对外协调等工作内容,并负责本项目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验收,以及招标人安排的其他工作。;
2.5合同估算价:2051.282741万元;
2.6计划工期:225天(日历日,下同),计划开工日期:2026-05-22,计划合同完(交、竣)工日期:2027-01-02 ;
2.7质量要求:合格;
2.8标段划分:1;
2.9执行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政策:/(说明本招标项目执行的支持创新、绿色招标、支持中小企业等政策)
2.10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1.2企业资质(施工部分):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专业承包·消防设施工程·消防设施工程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处于有效期,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注:绿化工程、土石方工程安全生产许可证不作要求)。
3.2项目经理要求:
拟任项目经理资格: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以及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须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5款要求。
3.3业绩要求:
3.3.1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要求投标企业2023年4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3.3.2 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
□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要求项目经理在投标企业2023年4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注:类似工程业绩牵引指标规模不高于招标项目选择指标或最高投标限价的70%(仅指面积、造价),年限要求一般为近3年,轨道交通项目可放宽至5年。
类似工程业绩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4款。
业绩牵引指标:可由招标人根据项目情况从下述指标项中选择1-2项,多资质组合招标时,各专业对应选取1-2个指标项。
备注:(1)类似业绩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200万元的消防工程施工业绩;(2)投标人提供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中包含消防工程的,须同时提供消防专业工程金额不低于1200万元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含不限于:业主盖章确认的工程量清单或施工图预算或工程结算证明等业绩证明材料)。(3)企业业绩提供施工合同;(4)项目经理业绩须提供施工合同;其中:施工合同需体现项目经理姓名。(5)企业业绩与项目经理业绩不得重复。
3.4财务要求: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时提供2024或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本条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和纳税社保证明材料。
财务审计报告年限要求为近1-3年,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3.5.1被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
3.5.2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
3.5.3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
3.5.4投标所用资质项在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关专业资质状况被标注“注册人员不足”的资质异常状态的(投标人);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查询(开始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3.6执行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政策资格要求:/。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8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9其他要求:
3.9.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4〕52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资质承揽本工程。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内容((查询及截止时间:本项目开标结束前,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开标现场查询为准,相关网页、内容的截图资料,由代理机构存档备查))。
3.9.2投标人须提供拟派项目经理的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注册人员查询信息截图,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或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在本公司的分公司缴纳的视同在本公司缴纳),且至投标截止当日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9.3自2023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存在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书面承诺);
3.9.4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人需承诺未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提供书面承诺)。
3.9.5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有委托代理人,拟派项目经理须是本企业人员,需提供在投标企 业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在投标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 包括2025年9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
3.9.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注:以上第3.9.1至3.9.6条要求内容,投标人须自附在投标文件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完善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于2026-05-01 00:00至2026-05-11 23:59(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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