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Z60677HW00030029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和呼兰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一、招标条件
哈尔滨京环环保资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消石灰采购招标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哈尔滨京环环保资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京环环保资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消石灰采购招标项目
2.2项目概况:为保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车间生产运行过程中产生的烟气达标排放,需将消石灰与水搅拌配制成石灰浆液,石灰浆液经雾化器高速旋转雾化后与烟气中的氯化氢、二氧化硫等酸性气体发生中和反应,从而使烟气指标达标排放。根据《哈尔滨市松北区和呼兰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参照行业内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运行经验及2025年焚烧车间实际运行情况,预计2026年消石灰使用总量约为5410.6吨。
2.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4供货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和呼兰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2.5招标范围:采购消石灰,投标价包含消石灰的供货、装卸、运输、税金。
2.6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标人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7服务期限:自签约之日起一年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9预算金额:招标控制单价为650元/吨,预计采购总金额不超过351.689万元,供货方按采购方要求进行供货,具体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资金、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项目接受产品生产商或经销商投标,如经销商参加投标,须有生产厂商授权,则该生产厂商本身就不具备投标资格且不得再授权给其他经销商投标本项目。
3.3投标人须提供运输能力的证明(自有运输罐车须附相关证明文件,租赁运输罐车须提供租赁合同)。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投标人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行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3.6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自行通过“信用中国”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进行信用查询,若企业有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的,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3.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5月1日至2026年5月11日,每日8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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