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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平高速孝义服务区南北区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0-07-16

 

招标公告

山西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山西汾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汾平高速孝义服务区南北区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编号:0632-2020HWCL1353

二、项目名称: 汾平高速孝义服务区南北区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

三、招标内容

1、项目概况: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污水处理设备一批,详见招标文件。

注:上述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2、范围包括:旧设备的拆除,货物的设计、开发、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直到通过环保验收;具体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交货/工期期限:自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4、交货地点:按招标人要求。

5、质保期:自验收合格后1

6、预算金额:90万元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参与招标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9、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0、投标人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安装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五、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前述三合一证件;

   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上述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20716日至2020720日,每日0800-11001430-17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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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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