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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市采煤沉陷棚户区改造项目梨树区沉陷区房屋拆迁土方平整工程项目鸡西市采煤沉陷棚户区改造项目梨树区沉陷区房屋拆迁土方平整工程标段招标
2020-07-16
鸡西市采煤沉陷棚户区改造项目梨树区沉陷区房屋拆迁土方平整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230000230001251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鸡西市梨树区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办公室,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建设资金已到位,招标人为鸡西市梨树区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办公室。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鸡西市梨树区财政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鸡西市采煤沉陷棚户区改造项目梨树区沉陷区房屋拆迁土方平整工程。

2.2建设规模:详见本项目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2.3 建设地点:梨树区

2.4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5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6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7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2959666.88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书,与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在投标企业连续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6个月(2020年1月-2020年6月),本人执业过程中未被计入从业诚信黑名单,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要求项目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工长/施工员1人(具备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工长资格证书)、质量员1 名(具备提供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资格证书)、安全员1 名(具备有效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与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在投标企业连续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6个月(2020年1月-2020年6月)。

3.4 投标人拟投标登记人员应与本次招标专业相符,且未在其他建设项目中担任职务;投标人未按照要求进行网上登记或网上登记人员信息不全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5 投标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公告发布之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及"信用中国"网址上查询的结果为准,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6投标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公告发布之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l)上查询的结果为准,如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7投标人不得出现被相关部门列入最新的“限制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因重大质量、安全问题被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情况,否则将拒绝其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0年7月17日09时00分至2020年7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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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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