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邕江防洪工程南宁伶俐防洪堤工程测量、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2017-08-25

  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南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邕江防洪工程南宁伶俐防洪堤工程测量、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邕江防洪工程南宁伶俐防洪堤工程测量、勘察、设计

项目编号:GSZBDL-NN-201701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1-570972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南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江北大道凌铁段20号

联系方式:谭工0771-582784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卢工0771-5709729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东葛路72号同开大厦六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邕江防洪工程南宁伶俐防洪堤工程其规划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南发改投资[2017]22号”文、南宁市财政局以“[2017]NCCZW505”落实了本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必须的测量、勘察、设计基础资料已收集完成。招标人为南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备了案,备案文号为桂水招标备案[2017] 53 号,现对该项目的测量、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邕江防洪工程南宁伶俐防洪堤工程,项目位于郁江南岸,建设中的伶俐机场的北侧和东侧,上游起于读岭,下游止于蒙村东侧。项目堤防总长度约4.5km,包含排涝泵站1座,排涝闸2座,项目总投资约2.6亿元,资金来源为市本级财政投资。

2.2工程建设地点:南宁市伶俐镇。

2.3建设规模:堤防工程级别为2级,防洪堤长约4.5km,最终以审查部门批复为准。

2.4 项目编号:GSZBDL-NN-2017014

2.5 招标范围:邕江防洪工程南宁伶俐防洪堤工程测量、勘察、设计,本项目招标作为1个标段。招标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招标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等阶段的测量(包含但不限于三等测量、带状地形图测量)、勘察、设计;建设过程施工、货物采购分标方案,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及工程量清单等)编制,施工现场设代服务工作以及组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工作(包含第三方审查或咨询机构审查)、库区移民安置评估等。

本工程先期开展项目建议书及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建议书及工程可行性研究报通过相关部门审查、审批后,经政府部门或业主同意,方可进行下一步设计工作,若设计人擅自开展下一步设计工作,招标人将不予以支付任何费用。

2.6测量、勘察、设计周期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提交工程项目建议书。

(2)项目建议书批复后25天内,提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3)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3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阶段测量、勘察、设计文件。

(4)在上级部门审查初步设计通过后20天内,提交招标设计成果(招标设计资料、技术规范、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等)。

(5)提交招标设计成果后30天内,开始提交施工图。

(6)施工现场设代服务自工程施工准备工作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以及两年缺陷责任期结束为止。

2.7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水利部颁布现行的有关规程规范要求,并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并协助甲方获得上级行政审批部门的批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为国内企事业独立法人,同时具有①工程咨询(水利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水利行业(城市防洪)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④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控制测量、地形测量、水利工程测量);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测量、勘察、设计能力。

3.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4年~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3.3业绩要求:

□无要求;

√有要求:投标人2010年1月1日起(指从初步设计批文签署的日期起,至本工程开标之日止)有承担过至少一个城市防洪工程的测量、勘察、设计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①技术服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②初步设计批文。业绩证明材料必须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且清晰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4信誉要求:

(1)在最近三年(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之日前三年)内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违法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不得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广西》(http://xy.gxi.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投标人必须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无犯罪、行贿记录证明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5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工程的测量、勘察、设计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且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人员,并持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

对相关人员的具体条件要求如下:

(1)项目负责人(设总):具有高级或高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

(2)专业负责人(设计):具有高级或高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各专业负责人的岗位设置和人员要求见招标文件)。

(3)专业负责人(勘察):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且具备工程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专业负责人(测量):具有注册测绘师,且具备工程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5)造价人员:必须取得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具有高级或高级以上技术职称。

3.6其他要求

3.6.1投标人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及拟投入本项目的相关人员需提供的证件、证书必须有效且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

3.6.2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设总)、专业负责人(设计)、专业负责人(勘察)、专业负责人(测量)及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必须提供本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开标前最近连续3个月的参保缴费证明(开标时须提供原件备查),以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如在7月开标,则需要提供含有4、5、6月或3、4、5月的参保缴费证明)。

3.6.3  2016年1月1日后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自记录其不良行为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6.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营体、分公司或分院的投标。

3.6.5本次项目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采用综合评分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9月4日至2017年9月 8日,每天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 时至 16:30 时(工作日,北京时间,下同)。

(2)发售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3)联系电话:0771-5539841。

(4)发售方法:由投标人《委托代理人信息表》打印件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和《委托代理人信息表》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打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5)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打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如相关证件不是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打印的或打印信息(至少包括以下内容:打印网址、打印时间、二维码、“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水印)不全的或打印时间不是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日内的或携带资料不全或不满足要求的,将拒绝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不含图纸和技术资料费用),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潜在投标人持银行银联卡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柜台刷卡支付(自投标截止时间起30天内,投标人凭有效的刷卡支付单和投标报名表到招标代理机构开具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逾期不再办理发票开具手续)。

5.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招标人接受投标人提问时间

5.1 招标人接受投标人提问时间

招标人定于2017年9月8日17:00时前接受投标人提出的有关问题。

5.2踏勘现场

取消统一集中踏勘现场和召开投标预备会集中答疑,采用投标人自行踏勘和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进行答疑。在招标文件中将明确告知工程项目的概况,工程地点、周边环境、施工现场状况、投标条件等,并告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现场状况提出质疑的时限。

6.其他事项

6.1《委托代理人信息表》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持本人居民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信息表》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打印件)必须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验证;若投标人的上述指定人员未参加开标会或携带证件不全的,或投标截止时潜在投标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认为其已放弃投标。

6.2 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方式。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力集采招标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水利信息网、广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工程定于2017年9月26日10时00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公开开标。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江北大道凌铁段20号

邮编:530021

联系人:谭工

电话:0771-5827849

传真:0771-5827849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东葛路72号同开大厦六楼

邮编:530022

联系人:卢工

电话:0771-5709729

传真:0771-5709719

电子信箱:gszx121@163.com

网址:http://www.ggecc.com

 

 

招标人:南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2017年 8月25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公告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169.8693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9月04日 09:00 至 2017年09月08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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