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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节能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包一:深圳中节能可再生能源有限公司2020-2021年度工艺上机类药剂采购招标(PAM)招标公告
2020-07-17


包一:深圳中节能可再生能源有限公司2020-2021年度工艺上机类药剂采购招标(PAM)招标公告

  中节能水务发展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委托组织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项目名称:包一:深圳中节能可再生能源有限公司2020-2021年度工艺上机类药剂采购招标(PAM)
二、项目编号:20200302020100865001001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五、代理机构:
六、所属项目名称:深圳市沙井污水处理厂二期
七、项目概况:
  (一)资金来源:自筹
  (二)项目建设规模:本次招标为2020-2021年度聚丙烯酰胺(阳离子)工艺运行药剂集中采购
八、招标货物内容与数量:供货期自合同签订起一年,分批次供货,每月按实际供货量结算;
九、招标货物主要技术规格要求:具体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工艺药剂技术规范书。
十、招标货物交货期(工期)要求:收到采购需求人通知后三日内送至指定地点
十一、招标货物交付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沙井污水处理厂二期厂内指定地点
十二、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二)其他资格要求: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所投的药剂产品在经营业务范围内)。 2.2投标人如为药剂生产商,须具有药剂制造商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如为经销商或代理商,所经销或代理产品的药剂生产商也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3投标人如为药剂生产商,须具有药剂生产项目环评批复文件;投标人如为经销商或代理商,所经销或代理产品的药剂生产商也须具有药剂生产项目环评批复文件。 2.4投标人如为经销商或代理商,须取得所经销或代理产品的药剂生产商的唯一授权;所投药剂产品的生产商和经销商或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投标。 2.5投标人如为药剂生产商,须具有至少五年以上药剂生产经验,能够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投标人如为经销商或代理商,所经销或代理产品的药剂生产商也须具有至少五年以上药剂生产经验,能够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6投标人在2017-2019年年均销售额须达到500万元。 2.7投标人须提供(2017-2019年度)经独立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人须为盈利企业。 2.8专用资格业绩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商业绩要求: 1.1)聚丙烯酰胺(阳离子)生产商注册资金:300万元及以上。 1.2)供货业绩:针对所投的药剂,应提供至少一个2018年1月1日至今污水厂或自来水厂供货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需提供销售合同和发票底联复印件等证明文件。 2)投标人为经销商、代理商专用资格业绩要求: 2.1)聚丙烯酰胺(阳离子)经销商或代理商注册资金:300万元及以上。 2.2)供货业绩:针对所投的药剂,应提供至少一个2018年1月1日至今污水厂或自来水厂供货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需提供销售合同和发票底联复印件等证明文件。 2.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0投标人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投标人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
十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获取招标文件和参加投标。
十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0年07月27日 23时59分截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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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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