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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煤防城港电力有限公司防城港电厂2026年煤炭船舶运输服务项目【重新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2026-06-04

中煤防城港电力有限公司防城港电厂2026年煤炭船舶运输服务项目公告

项目编号:CCTC3126067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2026年06月25日10: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煤防城港电力有限公司防城港电厂2026年煤炭船舶运输服务项目,招标人为中煤防城港电力有限公司。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简介与招标范围:

2.1.1项目概况:招标人委托航运公司(以下简称“投标人”)根据招标人煤炭运输计划,负责将甲方煤炭从北方港口运输到中煤防城港电厂专用卸煤码头,招标人向投标人支付运费等相关费用。

2.1.2招标范围:预估货运总量65-120万吨,本次招标不设最低货运总量。合同以累计货运总量满120万吨或合同有效期届满中较早之日自动终止。货运总量由招标人自行选择,航次运价定价方式不变,总货运量最高不超出 120万吨,本项目由一家航运公司承运,本项服务平均单航次载货量5.5万吨+/-10%,单航次运量可放宽至5-6.5万吨+/-10%,中标人按采购人单航次货量计划及卸货港适泊潮水安排适载船舶并确定装载量。

2.2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 服务期:2026年7月1日~2027年6月30日。若合同签署日晚于2026年7月1日,则实际起始时间以合同签署日为准。

2.4 服务地点:煤炭装货港为北方港口(包括秦皇岛港、国投曹妃甸港、唐山曹妃甸港、华能曹妃甸港、华电曹妃甸港、京唐港、国投京唐港、天津港、黄骅港等),一个安全港口,一个安全泊位,受载前由甲方指定;煤炭卸货港为广西防城港市中煤防城港电厂卸煤专用码头,一个安全港口,一个安全泊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 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艘自有或租赁(航次租船除外)参考载重吨为5万吨级或以上船舶,自有或租赁船舶均须提供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须附证书或截至投标日有效的租赁合同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自有的船只“所有权登记证书”对应所有权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租赁的船只,若在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上体现与投标人租赁关系(截至投标日期租期有效)的可不提供租赁合同,若未体现与投标人租赁关系的需附相关租赁合同及该合同项下至少一个航次的货物交接清单)。

3.3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主营范围包含国内沿海普通货船运输(须附证书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

3.4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含截止当日)至少具有国内煤炭船运合同累计运量在100万吨(含)以上(须提供业绩合同证明,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合同中要体现具体运量,长协类合同按合同中长协总量计算,在执行中的长协类合同按长协预计总量计算,长协合同中没有总量的须同时附加合同中采购人出具的长协预计总运量证明(盖章)或结算单;多个合同运量可累计,未标明总量且无合同中采购人出具证明的视为无效。

3.5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

备注: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公司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意向资料递交时间:2026年06月04日09:00到2026年06月15日16:00。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6年06月04日09:00到2026年06月15日23:00。

4.4 投标意向资料递交及招标文件获取流程:

(1)投标人须在平台上注册成为会员。

(2)投标人根据页面提示上传投标意向资料(证明满足本章第三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资料),并提交项目联系人等信息;投标人意向资料通过后,在线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3)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投标人可登录平台在线自行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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