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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灵宝市城市河流水系景观综合治理项目建业小区至樱花园南段弘农涧河西侧滨河生态提升工程抢险道路(K9+530-K11+359西侧)水泥稳定碎石采购
2020-07-17

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灵宝市城市河流水系景观综合治理项目建业小区至樱花园南段弘农涧河西侧滨河生态提升工程抢险道路(K9+530-K11+359西侧)水泥稳定碎石采购项目

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参与 灵宝市城市河流水系景观综合治理项目建业小区至樱花园南段弘农涧河西侧滨河生态提升工程抢险道路(K9+530-K11+359西侧)已由所属地人民政府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水泥稳定碎石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灵宝市弘农涧河西侧,起点接上游道路,即北田村至污水处理厂新建道路,路面宽度为13m,为沥青混凝土路面,终点至墙底村,下游为在建堤顶道路。拟建抢险道路工程南起北现状路,北至现状路,全长1824.356m。道路总宽13m,具体布置为中间9.0m机非混行车道,两侧各2.0m绿化带。

2.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为灵宝市城市河流水系景观综合治理项目建业小区至樱花园南段弘农涧河西侧滨河生态提升工程抢险道路(K9+530-K11+359西侧)所用水泥稳定碎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

3、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被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的供应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3.4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相关条例。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0年7月17日19时45分至2020年7月23日10时00分。

4.2招标文件方式:

线上领取:,由投标人自行下载。

注意:投标单位需在(ec.ccccltd.cn)上注册,并审核通过纳入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供应商名录后方可参与投标。已注册供应商应向 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上海交通建设总承包有限公司 提交合作意向单位申请,审核通过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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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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