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华加日西林实业有限公司挤压3#机冷床(配套2500UST挤压机)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深圳市华加日西林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就深圳市华加日西林实业有限公司挤压3#机冷床(配套2500UST挤压机)设备采购(项目编号:深中岭(招)字2026048号,招标代理项目编号: SZ-04-04A-2026-D-E11203)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项目资金由深圳市华加日西林实业有限公司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深圳市华加日西林实业有限公司挤压3#机冷床(配套2500UST挤压机)设备采购
2.2招标内容:拟选定1家供应商为招标人提供挤压3#机冷床一套(含运输、安装、调试等技术服务)。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2.4标包划分:不划分标段。
2.5交货期: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具备交货条件,后续的安装、调试以买方通知为准,安装调试期15天。
2.6交货地点:深圳市坪山区宝梓南路5号
2.7交货方式:招标人现场交货(中标人需含卸货、安装和调试)
2.8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含税投标限价:248万元,含税投标报价超过最高含税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其他主体证明文件的扫描件。
3.2投标人须为招标货物的制造商或经销商。如投标人是制造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制造商声明函;如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则需提供制造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若制造商与具有其授权的经销商同时参加投标,则制造商为合格投标人,不接受该制造商所有经销商的投标文件;若出现2家及以上经销商所投产品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或同一品牌不同型号,只能有一个合格投标人(确定原则为:授权时间距截标时间最近的为合格投标人)。(提供制造商声明函、制造商出具的唯一授权函(如需)扫描件)。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无签约时间的,以合同中约定的服务开始时间/货物交付时间等相关时点为准)至投标截止日止,在中国境内至少有1个挤压机(挤压能力不低于2500UST)配套冷床的供货(须验收合格)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页(需体现合同内容、合同签订日期及合同双方全称等信息)及验收文件。
3.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信誉财务状况,近3年内(2023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在招投标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没有处于政府主管部门勒令停业、整顿、资产冻结等状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的完税凭证记录或招标公告发布后开具的无欠税证明;以及开标日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3.6投标人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3年内(2023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15日内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可在响应截止日当天查询复核,如与投标人递交信息不一致,以评标委员会最后评审结果为准。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须提供《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6年6月12日至2026年6月17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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