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煤西北公司336.6MW风电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CCTC20260884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2026年7月7日10:00:0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煤西北公司336.6MW风电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人为中煤西北(乌审旗)新能源有限公司。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简介与招标范围:
项目简介:中煤西北公司336.6MW风电EPC工程总承包项目(以下简称风电项目),项目规划建设风电336.6MW,项目规划场址位于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乌审旗东北部约40km处,选址面积约为58平方公里。所属区域交通较为便利,场址周边分布有G18荣乌、包茂G65高速公路,国道G338,省道S226、S313、S215(旧)及县、乡级道路,风电场进场道路从省道S215(旧)上引接。风电机组通过箱式变电站升压至35kV,然后通过35kV电缆引接至35kV架空线路送至220kV升压站。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中煤西北公司336.6MW风电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包括336.6MW风力发电场、220kV升压站及35kV集电线路等的开工手续办理、勘测设计、采购、施工、质量监督、试验调试、并网相关手续办理,直至电网验收、并网发电、性能考核及竣工验收的所有工作,包含施工协调、项目配合及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工作,完成项目开工至整体验收移交等一系列工作,EPC总承包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土地资源及合规性手续(招标人已另行委托的除外):投标方负责落实项目的土地资源,确保不涉及任何用地方面制约因素,项目实际征、租地面积须满足项目安装建设336.6MW装机容量的要求。配合招标人开展征地工作(招标人负责征地补偿费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所需协调等其他费用均由投标方负责)和项目永久林草、建设用地报批、建设用地规划、建设工程规划、施工许可等手续办理。投标方负责项目施工所需临时林草、用地租地、协调及相关补偿费用(其中耕地占用税由招标方缴纳,其他林草植被恢复费及相关税费投标方负责),并协助办理临时林草、用地手续。
(2)勘测设计范围(招标人已另行委托设计的除外)勘测设计范围包括风电场区及电缆集电线路、升压站等本项目所需要的详细勘察设计。包括:风电场区及道路地形地貌测量、地质勘测,220kV升压站、风电场区、35kV集电线路等,勘测内容应满足施工图阶段所需的深度要求。设备技术规范书编制;编制施工图设计、竣工图以及安排组织各类文件审查,派驻现场设计代表提供技术交底、施工配合、经济性比较、参加必要的过程验收及竣工验收和招标人委托的其他服务;升压站的勘察设计满足供货和施工的要求,符合该项目功能所需的所有设计。
(3)设备及材料采购范围包含但不限于:项目范围内所有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其中风机、塔筒、35kV箱变招标人负责,机位点交货,其他设备、材料均由投标方采购),含主要设备监造(招标人采购的设备设备监造由招标人负责),包含所有设备及材料的接货、卸车、保管、成品保护、转运、安装、试验、调试等全部工作,投标方采购的设备要满足合同质量要求和电网并网要求。包括但不限于:风场区设备(风机、塔筒、35kV箱变招标人已自行采购)、视频监控设备、光缆、电缆及附件、桥架等项目所需全部设备和材料;升压站主变压器、接地兼站用变、接地变、GIS、动态无功补偿装置、35kV配电装置、门型钢构、高低压开关柜、综合自动化系统【包含但不限于PCH光端机、调度电话、继电保护装置、五防系统、不间断电源、直流系统、通信电源、试验电源柜、风功率预测系统、信息系统、环境监测仪、电能质量监测屏、计量装置(含关口计量表计、计量抄表系统及远传装置)、故障录波装置、保信子站、AGC/AVC、防孤岛保护装置、安全稳定控制装置、时钟同步系统、网厂交互平台、PMU装置(宽频测量装置)、主机加固、厂站网络安全监测装置、系统及站内通信设备、微型纵向加密、一次调频、建模等,所有设备和相关试验需满足并符合电网公司对项目接入的各项要求,所有监控服务器、交换机、隔离装置、内部芯片、系统使用国产设备,必须满足电网二次安防防护要求】、电力数字化智能管控平台(需满足中国中煤要求)、消防设备、备用电源系统及接入系统设计评审意见中要求配置的设备、系统等。防雷接地、电缆防火相关设备和材料;视频监控以及站区采集数据所需的相关设备等,35kV集电线路材料的采购等;工程所需的其他电缆、导线、光缆、接地等材料采购。
(4)施工范围包括:投标方负责220kV升压站(含协调、措施、赔付、专题专项、通道清理、标识标牌等)、风场区(含测风塔及附件安装)、施工道路(道路分界点至风机点位运输道路需按照风机供货商提供的道路运输要求进行施工,施工期间,负责及时养护和维修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畅通)、清表、35kV集电线路等本项目施工范围内涉及的所有土建、监控、安装、调试工程以及其它辅助设施安装工作、竣工资料编制、技术服务等(含甲供设备)。负责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治理工程、消防工程等。负责按照招标人要求在施工现场建立样板工艺区,并打造安全标准化工地。包括设备(甲供设备除外)和材料运输、负责所有设备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试验、调试(含全场定值计算)、验收、二次搬运(所有设备如发生二次倒运,该部分费用由投标人负责。)、消缺处理、试运行以及承担招标人认为有必要的设备出厂检查验收工作等,直至项目达标投产、竣工验收。本项目施工期间的施工用水、用电、临时设施由投标方自行解决。施工电源应为永临结合,项目竣工后,由投标方负责办理永久电源相关手续。
(5)电网及其他手续办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招标人已另行委托的除外):负责办理电站并网前、后的各项验收手续(包含政府、招标人组织的各类验收),并取得相应报告;办理施工图审查手续、并网检测(包括但不限于电能质量检测、有功功率测试、无功功率测试、电网适应性检测、仿真波形分析、变电站建模报告和宽频震荡、等保测评、安全评估等)、保护定值计算、信通和调度接口调试、站内电度表试验及CT/PT角比差试验、涉网试验及设备调试和试验、并网验收、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并取得最终监检报告及并网通知书(投标方配合招标方准备资料并发起质检申报流程,承办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检查会议,并承担相应的费用),直至完成项目并网,并代替招标人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
(6) 由投标方负责(包含甲供设备)购买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方责任险,受益人为招标人。由投标方负责购买整个项目建安工程一切险(包含主体工程、已安装设备和其它附属工程、临时工程、材料、工地内现成建筑物和清理现场废料、物质损失部分)及第三方责任险,受益人为招标人;投标方还应购买建筑施工行业安全责任险。
(7)送出工程由电网投资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不含送出工程。本项目EPC施工范围与送出线路工程分界点:升压站附近的终端塔(送出侧)至升压站施工内容属于本项目EPC施工范围,终端塔(送出侧)及以外部分属于送出线路工程。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
2.2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 计划工期:12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或监理人书面通知为准)。
2.4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资格要求2:
(1)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2)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4)承装(修、试)类二级电力设施许可证(新、旧)“承装、承修、承试”二级(330千伏以下)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资质证书扫描件);
(5)投标人须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负责设计的联合体成员应同时满足上述条款(1)、(2)资格(若设计单位承揽部分施工内容还须满足上述条款(3)、(5)资格,若承揽升压站的电力设施安装、维修、试验等施工内容,还须满足(3)、(4)、(5)资格);负责施工的联合体成员应同时满足(3)(4)(5)。
资格要求3:
独立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具有1项国内陆上150MW及以上风力发电工程(含升压站)EPC总承包业绩;以联合体形式承揽的业绩无效。
如为联合体投标,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1)负责设计的联合体成员:须具有1个国内陆上150MW及以上容量风力发电工程的勘察设计业绩或EPC总承包业绩(设计内容须包含:风机基础、集电线路、升压站等设计内容,否则业绩无效);
(2)负责施工的联合体成员:具有1个国内陆上150MW及以上容量风力发电工程(含升压站)的施工总承包或PC或EPC业绩。(工程范围须包含:风机基础、集电线路、升压站等内容,否则业绩无效);
(3)联合体其中一方必须具有1项国内陆上150MW及以上风力发电工程(含升压站)EPC总承包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关键页包含合同封面、签字页、盖章页、项目规模、施工范围;提供的证明材料证明性不足的视为无效业绩。接受联合体业绩,但是须提供联合体协议,证明所负责的工作符合上述要求。
资格要求4:主要负责人要求
(1)项目负责人: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建筑或机电工程),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须至少具有1项国内陆上已投运的单个合同150MW(含)以上风力发电工程(含升压站)EPC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业绩;
(2)设计负责人拟任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建设部颁发的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或供配电)专业资格证书,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证书;须具有1项从事150MW(含)及以上国内陆上风力发电工程(含升压站)设计业绩;
(3)施工负责人:拟任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建设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或机电工程)资格证书,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具有1项从事国内陆上已投运并网验收的单个合同150MW及以上风力发电工程(含升压站)EPC总承包业绩;
(4)安全负责人:拟任安全负责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须具有1项从事150MW(含)及以上国内陆上风力发电工程(含升压站) EPC 总承包工程业绩,须提供合同;
注:
1)上述人员要求须提供:
相应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注册电气工程师专业资格证书、高级工程师”扫描件;
相应的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工程项目名称、装机容量、工程范围、相应负责人姓名、合同签订时间和盖章,若合同中未明确体现装机容量、工程范围,相应负责人姓名的,需补充提供合同中项目业主方出具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或相关部门印章);
相应的投运证明文件:应为业主方证明(加盖公章或相关部门印章)或竣工验收证明,须体现工程名称、项目单位名称及投运时间。
2)上述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不得兼任,也不得同时兼任其它在建项目;须提供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相关负责人的承诺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原项目退出的承诺(内容、格式见第六章)。
资格要求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方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备注: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证书有效期应覆盖开标日期,并有证书本人签字。日期过期或证书缺少签字的,允许澄清补正,成功澄清补正的,视为满足相关资格要求,但视为提供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不充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提及拟定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等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且不得在合同签订、项目实施过程中随意更换;若因特殊原因需进行更换调整的,更换调整的人员资质、业绩、能力不得低于原投标文件中相关人员,且需征得发包人同意。以上人员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其他项目撤离并提供承诺书。(最终以招标文件会审确认后的为准)。
5)资质要求中所要求的“资质”、“业绩证明”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清晰的原件扫描件或清晰的复印件。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存在关于“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不响应,将会被作否决投标处理。
6)如投标人提供国外业绩,须提供对应版本得到中文合同及相关材料,否则会被视作无效业绩。如中文版材料与原文内容存在实质性不一致,将追究投标人弄虚作假的行为责任并给予相应处罚。
7)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供应商廉洁承诺书》(廉洁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200 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意向资料递交时间:2026年6月15日9:00:00到2026年6月22日17:00:00 。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6年6月15日9:00:00到2026年6月22日17:00:00 。
4.4 投标意向资料递交及招标文件获取流程:
(1) 投标人须在平台上注册成为会员。
(2) 投标人根据页面提示上传投标意向资料(证明满足本章第三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资料),并提交项目联系人等信息;投标人意向资料通过后,在线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3) 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投标人可登录平台在线自行打印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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