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能源管控平台建设及蒸汽计量装置升级改造,已由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能源管控平台建设及蒸汽计量装置升级改造项目,位于山西省汾阳市杏花村镇。
2.2招标内容与范围: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第一标段,该标段(包)内容: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能源管控平台建设及蒸汽计量装置升级改造。主要内容:
1、本项目旨在建设覆盖全厂的能源管控平台,实现蒸汽、水、电、暖等能源介质的精准计量、实时监测、智能分析与优化管控。重点解决当前蒸汽计量精度不足、数据缺失等痛点,为节能降耗、碳排放管理提供数据支撑;2、本项目分为能源管控平台、工业环网及显示终端,蒸汽计量装置升级改造。
2.3供货期:2个月。
2.4质保期:3年。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2投标人须具备①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②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工业管道安装GC2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可以是能源管控平台的开发商或代理商,如为代理商须提供开发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3.4近三年(2023年6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一项同类型业绩;
3.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名单;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最多为2家(含);
(2)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牵头人单位人员;
(3)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5)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6)联合体各成员方的业绩为投标人业绩;
(7)联合体各成员方有不良行为记录的,均为投标人的不良行为记录;
(8)除联合体协议书外投标人盖章均为牵头人盖章。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6年6月16日17时00分至2026年6月2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2.获取方法:登录平台(http://)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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