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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数科2026年定制专用网络(第一期)建设项目光缆线路工程招标公告
2026-06-18
项目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信数科2026年定制专用网络(第一期)建设项目光缆线路工程(招标编号:21-04-04A-2026-D-F-E14661),招标人为 中信数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概况

1.1.1标段一(呼和浩特城域网光缆线路工程):新建呼和浩特市北二环快速路东段机房-‌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盛乐现代服务业集聚区云展路东段机房3路由光缆,3条光缆为业务主备关系,不能单个故障导致2条及以上光缆同时中断的情况出现,具体路由以招标人最终确认为准,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同步提供除高速公路通信管道外该光缆路由 20年市政道路通信管道租赁服务。预估呼和浩特市政道路通信管道租赁长度 145.2公里;预估光缆敷设长度205公里。

标段二(乌兰察布城域网光缆线路工程):新建乌兰察布电商快递物流产业园机房-乌兰察布GDS万国数据机房2路由光缆,2条光缆为业务主备关系,同时应规避标段四G6路由高速引下本地光缆,不能单个故障导致2条及以上光缆同时中断的情况出现,具体路由以招标人最终确认为准,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同步提供该光缆路由 20 年通信管道租赁服务。预估乌兰察布市政道路通信管道租赁长度46.7公里;预估光缆敷设长度52公里。

标段三(G7高速光缆线路工程):从呼和浩特市郭家营收费站外机房沿G7高速敷设1条144芯光缆,从集宁南收费站引出敷设至乌兰察布达尔登大道与友谊大道十字接头,具体路由以招标人最终确认为准,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同步提供该光缆路由除G7高速通信管道外20年市政道路通信管道租赁服务及所涉及中继站的机柜租赁服务。预估市政道路通信管道租赁长度5.8公里;预估光缆敷设长度 163公里。

标段四(G6高速光缆线路工程):从呼和浩特市东二环收费站外机房沿G6高速敷设1条144芯光缆,从集宁东收费站引出敷设至乌兰察布GDS万国数据机房,在G6高速粮库大桥附近预留接头,并从预留接头敷设144芯光缆至乌兰察布电商快递物流产业园机房,具体路由以招标人最终确认为准,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同步提供该光缆路由除高速通信管道外20年市政道路通信管道租赁服务及所涉及中继站的机柜租赁服务。预估市政道路通信管道租赁长度4.5公里;预估光缆敷设长度 184 公里。

标段五(G110国道光缆线路工程):新建呼和浩特市海拉尔东街与塔利西路交汇附近接头沿G110国道敷设1条144芯光缆,敷设至怀远路与察哈尔西街交汇附近接头,具体路由以招标人最终确认为准,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同步提供该光缆路由20年通信管道租赁服务;预估该路由通信管道租赁长度 154公里;预估光缆敷设长度162公里。

1.1.2招标范围包括:按招标人要求完成新建光缆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包工包料形式的全部采购施工工作(包含协调赔补、报建(如工程需要)、高速占道施工(如工程需要),上路施工安全措施,测试仪表提供、光缆单盘检测、地下管线测绘、人工开挖新建管道(如工程需要)、原有管道及人(手)孔修复(含重建、新建)、人孔清理、原有管孔试通、光缆布放、熔接、成端、盘留、安装ODF架、安装光交箱,配套的辅助材料的购买和安装,以及所有设备材料的到货卸货及检验、二次搬运,光缆测试、编制施工组织设计、配合验收、竣工投产、移交等各阶段的工作内容);此外,还包括除高速通信管道外20年的市政道路通信管道租赁服务(如工程需要)等所有与工程相关的内容。

光缆规格要求如下表:

序号

施工场景

敷设方式

缆型

备注

1

国道

管道

GYTS-144B1.2e

2

国道

直埋

GYTA53-144B1.2e

3

入局/城域

管道

GYTZA53-144B1.2e

含中继机房入局

4

高速

管道

GYTS-144B1.2e

1.2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自接到监理单位发出开工通知之日起,标段一不得晚于2026年12月25日前完工;标段二不得晚于2026年11月25日前完工;标段三、四不得晚于2026年12月15日前完工;标段五不得晚于2026年12月30日前完工。

1.3 项目地点:详见1.1项目概况。

1.4 承包方式:PC总承包,包工包料。

1.5 本项目划分为 5个标段。兼投限中,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段数为 2 个。

1.6 预算金额:

标段一:呼和浩特城域网光缆线路工程,预算金额:50394121.73元(含税)

标段二:乌兰察布城域网光缆线路工程,预算金额:14853334.3元(含税);

标段三:G7高速光缆线路工程,预算金额:15485231.15元(含税);

标段四:G6高速光缆线路工程,预算金额:16319679.71元(含税);

标段五:G110国道光缆线路工程,预算金额:42734187.18元(含税)。

1.7 本项目设置含税总价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招标文件本章第1.6条。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8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不低于GB51171-2016《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和YD/T 5102-2024《通信线路工程技术规范》要求,同时需符合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技术参数、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

1.9 通信管道要求:投标人须确保所提供通信管道的合法性与合规性,管道提供方(包括但不限于基础电信运营商、本地管道经营方等)对该通信管道拥有清晰、无争议的产权,或已依法取得合法有效的管道使用权、经营权,可依法对外授权、转租或提供管道使用服务,不存在任何产权纠纷、权利限制或第三方主张权利的情形。投标人所提供的管道子管,须确保由招标人独立、专属使用,不得存在与第三方共用、交叉使用等影响招标人独立使用权的情形,且需保障招标人对该管道子管的完全支配权及正常使用不受任何干涉。标段一涉及路由管道长度不得大于145.2公里,新建管道长度不得大于29公里;标段二涉及路由管道长度不得大于46.7公里,新建管道长度不得大于14公里;标段三高速涉及市政道路通信管道长度不得大于5.8公里;标段四高速涉及市政道路通信管道长度不得大于4.5公里;标段五涉及路由管道长度不得大于154公里,新建管道长度不得大于154公里。投标人实际交付长度小于投标长度据实结算,若大于限定公里数则按限定公里数结算。若投标人交付最终路由管道长度超出最高限定公里数10%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承诺书,格式自拟

标段三与标段四涉及招标人租赁高速管道,招标人正式签订管道租赁合同为标段三与标段四合同签订的前置条件。

中标人须于合同签订后20日内提交经招标人认可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任一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以确保未来20年该通信管道使用权的合规性与稳定性(新建管道部分在开工前提供相应施工许可文件):

1.通信管道产权证明文件(如资源方的转固证明、管道建设的验收证书等);

2.已取得通信管道权属方出具的、有效期不低于20年的管道使用授权证明文件(需明确授权范围、授权期限及授权用途,加盖权属方公章);

3.合法有效的管道经营权证明文件、转租权证明文件(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规定,明确经营权、转租权的来源及有效期限,确保可覆盖未来20年使用需求);

4.其他经招标人认可的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

1.10质保期:从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1.11主材供货要求:投标人中标后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20日内、签订合同前提供光缆等主材供货协议,协议内容需明确光缆型号、生产厂家、供货数量、金额、到货时间等信息。若投标人不能按要求提供主材的供货协议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时将该投标人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中标后采购的光缆应与投标时提供的光缆生产厂商及产品保持一致。投标人中标后采购的第一批光缆(不得少于光缆总量的50%)需在签订合同后的45个日历日内到货;自施工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累计完成不小于项目光缆总量 90% 的供货交付。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公章承诺书,格式自拟。

1.12 管道费付款要求:

既有管道部分:在完成工程设计后,招标人收到投标人提供的相应符合国家财税规定的正式发票和收款通知之日起22个工作日内按年预付每年费用,后续付费周期的费用应于上一付费周期租赁期满前且收到投标人提供的相应符合国家财税规定的正式发票和收款通知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投标人开具的发票不合格的,招标人有权迟延支付应付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乙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按合同约定履行。

新建管道部分:新建管道验收通过后,招标人收到投标人提供的相应符合国家财税规定的正式发票和收款通知之日起2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20年的费用。投标人开具的发票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迟延支付应付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投标人的各项合同义务仍按合同约定履行。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同时满足:

2.1.1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标段一、标段五须具备一级资质;投标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须具备二级及以上资质。

2.1.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备注:招标人将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jzsc.mohurd.gov.cn)、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https://zlaq.mohurd.gov.cn)对投标人提供的资质证书、许可证进行核验;投标人须随投标文件附证书官网查询截图,证书无法在上述平台核验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2.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人员:

2.2.1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有合格有效的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总裁)、董事长等。

2.2.2项目总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专业类别:通信及广电工程),通信行业安全生产考核机构发证的B类安全员资格证书。

2.2.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须具有合格有效的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备注:1.投标人需提供以上三类人员有效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查询截图及网址;2.提供2026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日连续月份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扫描件。若招标公告发布当月社保无法提供,可提供至上一个月份即可。缴纳社保主体名称与投标人名称(或其分支机构)应一致;3.联合体投标的,提供牵头单位的人员即可。

2.3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3、2024、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财务审计报告应当体现投标人(被审计单位)名称、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单位)名称、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审计年度并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表))。

2.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

2.4.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4.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4.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4.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两家,对联合体投标的具体要求为:

2.6.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牵头单位为主要施工单位。

2.6.2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分别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最低的单位确定。

2.6.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2.6.4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6.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2.7其他要求:

2.7.1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7.2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取得招标人同意后,中标人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中标人对分包后的工作成果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6年6月18日17时00分至2026年6月26日17时00分;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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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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