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广东广信通信服务有限公司订单型双线集成服务项目(标段一、标段二)(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2026年广东广信通信服务有限公司订单型双线集成服务项目(标段一、标段二)(重新招标)(招标代理机构编号:(标段一:ZB-14-04A-2026-D-A17305;标段二:ZB-14-04A-2026-D-A17306),招标人为广东广信通信服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
1)服务地点:广东省广州市。
2)建设规模: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主要工作内容为预计新建政企客户高值专线光缆及开通项目项目 2200 个单点,设备 880 个单点。详见下表:
序号 | 标段名称 | 预估费用合计(不含增值税)元 | 其中 | 建设内容及地点 | ||
下浮前的施工等预估费 (不含增值税)元 | 不下浮部分费用-安全生产费(不含增值税)元 | 乙供设备及材料费 (不含增值税)元 | ||||
2026年广东广信通信服务有限公司订单型双线集成服务项目(标段一)(重新招标) | 4,950,776.63 | 3,772,171.26 | 76,983.09 | 1,101,622.28 | 高值专线光缆及开通项目1232个单点,设备660个单点,服务范围为天河、黄萝、越秀、荔湾等区域 | |
2 | 2026年广东广信通信服务有限公司订单型双线集成服务项目(标段二)(重新招标) | 2,665,802.79 | 2,031,169.14 | 41,452.43 | 593,181.22 | 高值专线光缆及开通项目968个单点,设备220个单点,服务范围为白云、海珠等区域 |
小计(不含增值税) | 5,803,340.40 | 118,435.52 | 1,694,803.50 | / | ||
合计(不含增值税) | 7,616,579.42 | |||||
备注:具体以甲方项目实际执行情况为准,按实结算。
3)※工期要求:本项目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8个月;按单项工程计算,直通车1个工作日内完成,快速建设2个工作日内完成(从建设单位签发的开工报告之日起计算,不含报建时间,至取得签发的验收合格备案证明的日期为止)。应急工程按照建设单位要求期限内完成。
4)※质量标准要求:合格。
5)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要求.
2.2承包方式:包工包辅材、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材料检验、包验收、包过程管理等相关费用的形式承包。
2.3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划分2标段。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段数为1个,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中标意向承诺书》(所填意向中标标段数不得大于本条款规定的数量),否则招标人将按照标段正序进行推荐。
2.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具体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不含增值税)如下:
标段一:人民币4,950,776.63元;
标段二:人民币2,665,802.79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有效的施工劳务企业资质及以下资质之一: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②通信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③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及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3.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近3年(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全国范围内的同类工程业绩,同类工程指传输或智能化或视频监控设备工程、光缆工程的相关施工经验,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2.1须提供2023年01月01日以来至投标截止时间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经验,①:一份【传输或智能化或视频监控设备工程】合同和一份【光缆工程】合同;或②:一份同时包含【传输或智能化或视频监控设备工程】以及【光缆工程】合同(要求①或②择一满足条件即可);
3.2.2须至少提供一份2023年01月01日以来至投标截止时间全国范围内【单项光缆工程或传输或智能化或视频监控设备工程】合同业绩,合同金额100万元(含)及以上;
3.2.3须提供2023年01月01日以来至投标截止时间全国范围内【传输或智能化或视频监控设备工程或光缆工程】的相关业绩,合同业绩总金额累计达到400万元(含)及以上。
(1)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工程业绩,不予认可。
(2)如法人参与投标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
(3)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标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3 项目团队要求:
3.3.1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取得政府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或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3.3.2投标人每标段至少配备1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取得政府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或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同时提供项目负责人的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5年10月01日以后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投标人)。
3.3.3投标人须配备现场项目负责人,具体要求:
3.3.3.1标段一至少配备2名现场项目负责人,同时提供现场项目负责人的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5年10月01日以后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投标人)。
3.3.3.2标段二至少配备1名现场项目负责人,同时提供现场项目负责人的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5年10月01日以后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投标人)。
3.3.4投标人至少配备3名取得政府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或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同时提供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5年10月01日以后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投标人)。
3.3.5投标人须承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每个施工现场至少配备1名取得政府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或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另外根据单项工程要求还须配备足够的施工人员(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
3.3.6投标人同时提供项目团队人员(包含项目负责人)均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复印件证明材料及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5年10月01日以后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投标人)。
备注:标段内的项目负责人、现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之间不得相同。
3.3.7投标人须提供为项目团队人员(施工作业的劳务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相关保险(含雇主险),且人均保险额度不得低于150万元。须提供相关保险证明材料。
3.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01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1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1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广东通服或其下属单位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广东通服或其下属单位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广东通服或其下属单位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在与广东广信通信服务有限公司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21)相关产品在广东广信通信服务有限公司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2)在投标过程中因重大违规被招标人处罚的;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3)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须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出具《承诺书2(信誉要求)》。
3.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发票要求:投标人应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6月24日16时30分到2026年06月29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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