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仪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台州海事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浙江海事局台州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工程溢油控制清除及其相关设备(国内设备部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浙江海事局台州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工程溢油控制清除及其相关设备(国内设备部分)
项目编号:0703-1741CIC4H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斌
项目联系电话:010-6334891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台州海事局
地址:台州市椒江区白云山西路26号
联系方式:赵华龙(0576-8831120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仪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孙斌、祁映雪(010-63348912/63348984)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附件中招标公告原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如果为代理商,应具有所投主要货物制造商的投标授权书(1包须提供拟投标的卸载泵、围油栏设备制造商对本项目的授权书;2包须提供拟投标的天吊设备制造商对本项目的授权书;3包须提供拟投标的叉车、汽车吊设备制造商对本项目的授权书);(3)投标产品不得为进口产品;(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6)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利害关系;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7)不存在与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8)不存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9)投标人应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87.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8月28日 16:20 至 2017年09月04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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