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四方环保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磷石膏、尾砂等内部短倒、运输服务-招标公告 代理标段编号:0703-2640CIC2P077 日 期:2026年06月25日 招标编号:0703-2640CIC2P077 一、招标条件 受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利用其自筹资金对“合肥四方环保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磷石膏、尾砂等内部短倒、运输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运输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合肥四方环保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磷石膏、尾砂等内部短倒、运输服务 项目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合肥四方环保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简介:大横山西矿段(简称矿山)露天采坑位于肥东县桥头集镇东3km,地处肥东县、巢湖市交界地段。露天采坑采用磷石膏、尾砂等回填进行生态修复。 2.招标运输范围及要求 2.1招标范围:合肥四方环保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磷石膏、尾砂等装、卸、运输、卫生、环保、安全等服务;包含填充过程中,装卸运输和完成后,应保证尾砂混合物作业平台、回填现场平整,有序;尾矿库底见原地形地貌、磷石膏及库房地面及道路清理干净,符合招标方要求。
以上物品全部运输至大横山西矿段露天采坑填埋场;数量均为估算数量,结算以实际过磅数为准;运距也是估算里程数,投标方可以自行勘察运距及运输等现状后,视为自动接受。 2.2服务期限:合同有效期自签署合同起至项目结束,合同履行期内,合同单价不变,招标人随时依据合同要求对中标人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评价,评价考核不合格的,招标方有权终止合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本项目履约能力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3投标人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份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的运输业绩(投标文件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及与合同内容相对应的发票(票面金额可累计)复印件作为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要包含合同封面(若有>)、首页、运输货种、签字盖章页,合同签到时间等相关内容;否则,视同无效业绩); 3.4投标人须能开具9%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 3.5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经营异常(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无效(投标人提供承诺); 3.7 投标人未被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对上述资格要求的任何不符合,都将导致投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网上审批下载方式发放,不向投标人提供纸质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售日期为2026年6月25日至2026年7月2日。 4.2凡拟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均须先登录中盐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ecp.chinasalt.com.cn/)申请注册。审核通过后进行项目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汇款请至(china-tender.com.cn首次登录需先注册)申请项目报名,审核通过后支付标书款可下载电子发票,缴费成功后登录中盐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https://ecp.chinasalt.com.cn/)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报名审核电话:010-81168426。 4.3标书款发票为电子发票,投标人在发票申请提交后3-5个工作日内登陆电子招标平台自行下载。 4.4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售后不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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