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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理工大学学生食堂(餐厅)外包经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6-06-26

西安理工大学学生食堂(餐厅)外包经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KRDL】K5-2606070)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

一、招标条件

本西安理工大学学生食堂(餐厅)外包经营服务项目(项目编号:【KRDL】K5-2606070),已由项目主管部门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西安理工大学。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西安理工大学有关管理办法,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西安理工大学学生食堂(餐厅)外包经营服务项目,分为两个标段,其中第一标段:金花校区学生二食堂外包经营服务项目,服务地点为西安理工大学金花校区,在校师生约11000余人,学生食堂共4个;学生二食堂(理工大厦二层,总面积4000m²)。第二标段:曲江校区一餐厅外包经营服务项目,服务地点为西安理工大学曲江校区,在校师生约15000余人,学生餐厅共7个;一餐厅(一层,总面积为1310m²)。

招标内容与范围:西安理工大学学生食堂(餐厅)外包经营服务项目,拟为西安理工大学金花校区、曲江校区学生食堂分别选择1家供应商提供经营承包,具体内容及要求以本项目招标文件、答疑文件等文件所涵盖的全部服务内容为准。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第一标段:金花校区学生二食堂外包经营服务项目

第二标段:曲江校区一餐厅外包经营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金花校区学生二食堂外包经营服务项目

1.投标人为向招标人提供相应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自2026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内已缴存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自2026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的“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法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

7.承诺书: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8.书面声明: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没有履行合同不良记录的书面声明;

9.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二标段:曲江校区一餐厅外包经营服务项目

1.投标人为向招标人提供相应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自2026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内已缴存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自2026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的“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法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

7.承诺书: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8.书面声明: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没有履行合同不良记录的书面声明;

9.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 6 月 29 日9时00分至2026年 7 月 3 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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