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就比亚迪公司分级机采购项目(招标代理项目编号:SZ-05-04A-2026-D-F-E17264)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项目资金为国家拨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比亚迪公司分级机采购项目
2.2招标内容:拟选定一家供应商为招标人提供气流分级机1台,主要设备参数要求如下表,具体参数要求详见第五章 技术规范书。
★处理能力:≥50kg/h |
★料仓、收料仓容积:≥5L |
工作温度:室温 |
★工作气流:N2 |
★进料粒度范围:0.1~50μm |
筛下物D0≥2μm |
★和已有的气碎机联用,气碎机出料口和分级机进料口相连,有缓存仓 |
★机器内部PTFE涂层 |
★多级控制:筛上物、筛下物分别从各自的口排出 |
★密封:全封闭结构,粉尘不溢散 |
★自动化:操作工只需推走出料仓 |
设备表面温升:≤45℃ |
★筛网:不易磨损、易更换 |
★振幅可调节 |
★工作噪音:≤70分贝 |
★安全性:满料、泄料、超温报警 |
★防爆等级:ExtbⅢCT135°C Db,提供防爆元件以及防爆电机柜的防爆证书 |
★全机304不锈钢 |
★提供两套适配滤布袋 |
★处理物料:树脂碳 |
2.3项目预算及付款条件:项目不含税预算金额30万元。付款条件:货到凭票付60%,验收合格凭票付30%,质保一年付10%,全部电汇。
2.4标包划分:不划分标包。
2.5交货期限:签订合同后90天内交货。
2.6交货地点:湖北省宜昌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或总部机构)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或总部机构)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2 投标人必须是分级机设备的制造商或合法代理商。投标人是制造商的,须出具制造商声明函及防爆元件、防爆电机柜的防爆证书;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代理商资格声明函及制造商(分公司、办事处授权无效)对本次投标项目出具的唯一、合法且有效的授权书及防爆元件、防爆电机柜的防爆证书。若同一制造商在本项目中授权两家或以上代理商参与投标,代理商均按无效标处理;制造商与其合法代理商同时参加本次投标,代理商按无效标处理。(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须提供《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6年7月7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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