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高新大道支行技防设备采购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CZA2026-ZB-1840/001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高新大道支行技防设备采购安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项目拟为宝鸡高新大道支行技防设备采购安装项目实施,该项目为宝鸡高新大道支行(新址)装修项目的配套项目。本项目实施包括银行网点视频、音频、报警、门禁等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高新大道支行技防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高新大道支行技防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1、通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非独立法人单位应提供其上级单位提供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本项目授权书及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资料等;
2) 投标人财务核算规范,具有良好的资金实力和财务状况,承诺完全满足实施本项目需要;
3)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期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材料);
4)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承诺函);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当前未被列入交通银行警示(全行级、陕西省本行级)、禁用(全行级、陕西省本行级)名单(提供承诺函)。
6)投标人不是交银集团的在职员工、在职员工的父母、在职员工的配偶、在职员工配偶的父母、在职员工的子女、在职员工子女的配偶以及上述人员所办企业(所办的企业范围主要包括:1.注册或参股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2.投资或参股非上市公司、企业;3.在国(境)外注册或参股公司;4.担任私营企业法人代表、高级职务;5.在外商投资企业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6.从事电子商务活动,即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提供承诺函)。
7)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当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有关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和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根据评标需要,在评标现场对本条款的相关要求进行网络查询核实,并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查询情况予以评判)(提供承诺函);
8)投标人企业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无行贿犯罪信息,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企业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行贿犯罪信息,并将查询结果(提供网络查询截图,加盖公章)作为相关证明材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根据评标需要,在评标现场对本条款的相关要求进行网络查询核实,并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查询情况予以评判);
9)投标人应保证完全遵守招标人有关安全保密条例,并保守招标人的商业机密(提供承诺函);
10)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且不存在以下禁止响应的情形: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单位,承担设计、造价咨询、监理业务的单位;或与本采购项目的代建单位、设计单位、造价咨询机构、监理单位为同一法定代表人;或与本采购项目的代建单位、造价咨询机构、监理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相互控股或参股关系(提供承诺函)。
11)投标人须承诺,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
12)投标人不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提供承诺函)。
1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提供承诺函)。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文件获取时间:自2026年07月01日09时00分起至2026年07月08日18时00分止(北京时间)
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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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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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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