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集团
新疆能源准东露天煤矿第三套采场原煤破碎提升运输系统一期EPC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2026-07-02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能源准东露天煤矿第三套采场原煤破碎提升运输系统一期EPC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60405456,招标人为国能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新疆准东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 项目概况:准东露天矿距吉木萨尔县90km,距乌鲁木齐市218km,距阿勒泰市400km,距富蕴县城228km,向西距216国道10km。行政区划属吉木萨尔县。向西沿Z917可上G312国道和吐乌大(吐鲁番-乌鲁木齐-五彩湾)高等级公路,并由此通向全疆各地,交通条件较为方便。

本次招标项目第三套采场原煤破碎提升运输系统一期EPC总承包工程建设主要工艺流程为:第三套采场原煤破碎提升运输系统一期工程移设一套一级破碎站,将露天矿生产的原煤破碎至-300mm,一级破碎站为移设后的原1号破碎站(生产能力5000t/h),破碎站位于采场东帮+435水平已揭露煤层底板,距离第二套原煤提升系统向南约1100m处;经一级破碎站破碎后的原煤通过3204、3205、3206/3306(双机)、3207/3307(双机)带式输送机运输至新建二破车间。

2.1.2 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本次招标项目为露天煤矿第三套采场原煤破碎提升运输系统一期的破碎、转载、运输等系统建设及与既有地面生产系统的接口改造等建设。该系统的全套设备(除甲供设备包括:1台破碎机主机设备、3条胶带机、5台电动葫芦外)由投标方提供,配套的所有建、构筑物工程由投标方设计、施工。包含但不限于:破碎站安装、破碎站配套设施、栈桥、转载站、胶带机、驱动拉紧间、箱式变电站、室外给排水及供热、场区现有沥青道路改造、既有DN400供水管线改造、场地硬化、消防、供配电、智能化、设备控制、照明、除尘、环保、安全、卫生、接地等设施建设,项目须实施冬季施工。

设计范围包括:(1)岩土地质勘查(发包人提供),如需进一步勘查,由投标人自行补勘;(2)破碎站配套设施、2个单机栈桥(含边坡防护)、2个双机栈桥(全封闭)、1#、2#、3#转载站(其中2#、3#全封闭)、驱动拉紧间、箱式变电站、带式输送机、室外给排水及供热、场区现有沥青道路改造、既有DN400供水管线改造、场地硬化、消防、供配电、智能化、生产控制及调度系统、设备控制、照明、除尘、环保、安全、卫生、接地、设备选型、设备安装、建筑物标志标识、与原地面生产系统破碎车间搭接方式等设计,其中生产控制及调度系统(包含但不限于:安全监控系统、集中控制系统、智能化系统、视频工业电视系统、工业环网等各系统建设、并且须与现有生产系统兼容)。对设计范围内容进行施工图设计并附相关说明(施工图设计以初步设计为依据,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开展详细设计及优化完善),上报政府规建相关部门完成设计图纸审查,取得施工图(含消防)审查合格证。

本次招标采用EPC工程总承包(EPC)交钥匙的方式,投标人依据招标人提供的《第三套采场原煤破碎提升运输系统初步设计》等技术资料、技术标准完成:1)施工图设计;2)设备及材料采购;3)建筑施工、安装施工和调试、竣工验收,国家能源集团档案验收,属地政府消防验收;4)协助发包人办理建设用地手续。

2.1.3计划工期:总工期400日历天(含冬歇期,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实际开工时间以开工报告为准。

2.1.4项目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州吉木萨尔县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五彩湾综合服务区展览中心东侧国能新疆准东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准东露天矿。

2.2 其他:投标人报价要充分考虑除初步设计清册中主要设备以外的其他设备,投标报价还需考虑技术部分设备特殊要求及系统建设的具体要求进行总体报价。所有建筑物名称标志标识须使用亚克力材质材质、LED发光制作,并带有国家能源集团logo。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并提供以下有效的资质证书:a.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煤炭行业工程设计甲级,或选煤厂专业设计甲级。b.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负责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人)须至少具有已完工的设计能力为10.0Mt/a及以上的地面生产系统(承包范围须包含胶带输送机)EPC总承包项目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设计能力为10.0Mt/a及以上的地面生产系统(承包范围须包含胶带输送机)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料,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负责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设计能力为10.0Mt/a及以上的地面生产系统(承包范围须包含胶带输送机)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设计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料,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负责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或矿业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设计能力为10.0Mt/a及以上的地面生产系统(承包范围须包含运输)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施工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负责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允许最多 2 家单位联合组成,须以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作为联合体牵头人,牵头人负责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各方分工和连带责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集团(https://www.ceic.com)首页网页底部查找“生态协作平台”图标,点击图标跳转至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点击“物资采购”图标,完成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帮助中心→“生态协作平台操作手册”。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07-02 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07-07 16:00: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2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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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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