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银行客户口腔洁牙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 采购条件
根据业务发展需求,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原银行”或“采购人”)拟对中原银行客户口腔洁牙服务项目(二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采购代理机构为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与采购。
二、 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编号:RHAH-2026-05-27-237;
- 项目名称:中原银行客户口腔洁牙服务项目(二次);
-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采购内容:服务商提供服务网点口腔洁牙服务,包括超声波洁牙、抛光等;
-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质量要求:合格,且满足采购人要求;
-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三、 供应商资格要求
- 资格能力要求: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提供企业营业执照);
- 业绩要求:供应商应提供至少1份2023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在金融行业实施的同类项目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标的页、双方盖章页、服务内容页等相关材料的扫描件,应说明具体应用场景,并提供项目的甲方联系人和电话以备查;
- 财务要求: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提供2024年至今经审计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2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经审计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或者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30日内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信誉要求:
4.1供应商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禁止参加本次投标活动。供应商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相关主体(包括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提供查询网页,查询时间须在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后;
4.2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禁止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应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关于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截图。(具体查询步骤参考:网站首页→高级检索→案由→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行贿罪;应提供查询详细页面,查询主体: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查询结果截图需体现查询时间,查询时间需在本公告发处之后,查询截图均需加盖公章);
4.3供应商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提供查询网页(查询时间需在公告发布之后,需体现查询时间);
4.4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含当日),供应商未被列入处于有效期内的中原银行供应商黑名单。
- 其他要求:
5.1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出现严重违约、无涉及商业贿赂等相关违规、违纪和违法行为,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对客户信息承担保密义务(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5.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提供加盖响应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查询截图,查询结果截图需体现查询时间,查询时间为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出之日或以后,查询截图均需加盖公章】;
5.3供应商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保凭证及完税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4供应商应具有专业项目管理人员、技术团队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提供承诺函);
5.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若供应商未提供或提供的第4.1、4.2、4.3、5.2项查询截图模糊或有瑕疵的,采购代理机构可在评审现场进行查询并存档。
四、 获取磋商文件
-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7月03日09时00分至2026年07月09日17时00分
- 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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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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