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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机械进出口有限公司新港路外贸机械大厦外墙修补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2026-07-02
天津市城市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运营及理赔服务商竞争性磋商项目采购公告

天津机械进出口有限公司新港路外贸机械大厦外墙修补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15-2642010550575)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机械进出口有限公司新港路外贸机械大厦外墙修补工程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招标人为天津机械进出口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新港路外贸机械大厦外墙修补工程,无资格预审。

范围: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 新港路外贸机械大厦外墙修补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新港路外贸机械大厦外墙修补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组织,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投标人人员配置要求(提供职业资质或职称证书、任命书):

2.1 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提供任命书;

2.2 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单独配置,具有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验,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

2.3 项目部的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等其他人员,应按照原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配置管理的通知》(津建筑〔2012〕141号)和《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配置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津建筑〔2012〕1091号),以及原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天津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项目部管理岗位有关工作的通知》(津建筑〔2018〕489号)文件规定执行。

3.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经营情况,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息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

4. 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和目前不在行政处罚期间的承诺书,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人须在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和目前不在行政处罚期间的承诺书。

5.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6.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财务报表,或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7. 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被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被授权委托人近6个月社会保险证明。

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如有投标均无效。

9. 投标人不得转包及分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7月3日8时30分到2026年7月9日16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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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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