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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复烤厂2017年劳保用品采购招标公告
2017-08-29

  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湖南烟叶复烤有限公司郴州复烤厂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郴州复烤厂2017年劳保用品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郴州复烤厂2017年劳保用品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GZC-ZB-2017-03(CZ)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威

项目联系电话:1567567873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湖南烟叶复烤有限公司郴州复烤厂

地址:郴州复烤厂

联系方式:王玲1380735337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何威15675678731

代理机构地址: 郴州市北湖区燕泉南路(燕泉商业广场正对面)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公告

 

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湖南烟叶复烤有限公司郴州复烤厂的委托对湖南烟叶复烤有限公司关于郴州复烤厂2017年劳保用品采购项目进行采购,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郴州复烤厂2017年劳保用品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HGZC-ZB-2017-03(CZ)

采购内容:劳动保护用品(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部分内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交货时间:签订合同时约定。

交货地点:湖南烟叶复烤有限公司郴州复烤厂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合同物资经甲方验收合格,并收到乙方提供的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货款的90%,10%的余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15个工作日一次性付清(余款不计利息)。

  • 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公司经营情况良好且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采购要求。

(3)税务登记证。

(4)组织机构代码证

(5)投标供应商要求为能够提供17%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本采购项目所需的专业技术力量,有良好的信誉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以及良好的履行合同记录。

(6)有能力提供项目所需货物及服务。

(7)必须具有日化用品经营资质。

(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如供应商所在省市已实施“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制度改革的,要求提供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后的新《营业执照》副本,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三、获取公开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获取公开采购文件的时间:从2017年8月29日起至2017年9月4日止,每天上午9时00分到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到17时00分(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获取公开采购文件的地点:郴州市北湖区燕泉南路(燕泉商业广场正对面)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楼;

公开采购文件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

由授权委托人持下列有效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和一套清晰的复印件加盖鲜章报名:

①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② 营业执照;

③ 组织机构代码证;

④ 税务登记证;

备注:如供应商所在省市已实施“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制度改革的,要求提供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后的新《营业执照》副本,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四、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9月18日14:30分

开标时间:2017年9月18日14:30分

开标地点: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楼开标室

逾期送达或者不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保证金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五、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湖南烟叶复烤有限公司郴州复烤厂   

联系人:王玲      

联系电话:13807353377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何  威             

    电话/传真:0735-2320076        

    邮    箱: 112444909@qq.com      

    地    址: 郴州市北湖区燕泉南路(燕泉商业广场正对面)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楼。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公司经营情况良好且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采购要求。(3)税务登记证。(4)组织机构代码证(5)投标供应商要求为能够提供17%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本采购项目所需的专业技术力量,有良好的信誉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以及良好的履行合同记录。 (6)有能力提供项目所需货物及服务。(7)必须具有日化用品经营资质。(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备注:如供应商所在省市已实施“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制度改革的,要求提供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后的新《营业执照》副本,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5.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8月29日 09:00 至 2017年09月04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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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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