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纯电动城市客车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是呼和浩特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纯电动城市客车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纯电动城市客车采购项目
2.2交货地点:呼和浩特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4招标范围:首期(本期)购置30台,分批增补购置31台,总计购置61台。剩余31台视后期运营需求,结合运营效益,按照甲方采购书面通知,依据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履行。具体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2.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5天内完成首期(本期)全部车辆的交付。
2.6质保期:整车:全生命周期质保;电池:全生命周期质保;电机、全生命周期质保;车桥:全生命周期质保;打气泵:全生命周期质保;空调:全生命周期质保;轮胎:不少于10万公里;其他质保以国家规定或厂家生产标准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提供所投车辆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3.3投标人拟投车辆须列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
3.4 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3年-2025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三年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验资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
3.5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7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行为;
3.8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10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6年7月14日至2026年 7 月 21 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北京时间)
4.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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