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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金泰化学神木氯碱有限公司乙炔发生楼除尘器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2026-07-14

陕西金泰化学神木氯碱有限公司乙炔发生楼除尘器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SMLJ-ZBGC-26001、SCZF2026-ZB-2023/001)

1. 招标条件 

本陕西金泰化学神木氯碱有限公司乙炔发生楼除尘器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编号:SMLJ-ZBGC-26001、SCZF2026-ZB-2023/00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陕西金泰化学神木氯碱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陕西金泰化学神木氯碱有限公司位于神木市锦界工业园区内,装置分为两条线建设,设计产能为年产60万吨PVC,乙炔装置为整个项目的一道工序。装置乙炔发生楼一、二线各一栋,为满足装置系统环保要求,一、二线发生五楼拟各增加一套除尘系统对发生五楼托盘输送机各扬尘点进行治理,收集的粉尘需经螺旋输送机输送至就近6号皮带供发生器利用。

本次招标范围为乙炔一、二线发生五楼各增加一套除尘系统,除尘器拟设置在发生一楼西侧,内容包括除尘系统的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施工、调试、试验、验收、带电运行等所有工作内容,达到交钥匙工程总承包条件,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

2.2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设计及施工资质

3.2.1设计资质(如联合体投标,设计单位须具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施工资质(如联合体投标,施工单位须具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联合体投标,施工单位须具备);

3.4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3.4.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需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

3.4.2拟派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如联合体投标,需为设计单位人员):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需在本单位注册;

3.4.3拟派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如联合体投标,需为施工单位人员):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需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4本项目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拟派施工负责人或拟派设计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但须同时满足其资格要求;

3.5投标人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须具有一个类似项目业绩(联合体投标的施工单位须具备);

3.6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

3.7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查封和冻结,在以往投标活动及项目实施过程中没有出现违法违规行为,未发生过重大违法或商业贿赂行为(投标人自主承诺,并附承诺书);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1)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2)联合体协议中要载明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的牵头人,并声明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相关工作范围,本项目招标人只针对联合体牵头人办理一切相关业务,本项目只接受由牵头人提交的申请。投标联合体资格预审通过后,联合体参与方不允许更换;(3)联合体申请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具备上述相应的资格条件,联合体成员个数最多不得超过2个。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从2026年7月14日19时00分—2026年7月20日19时00分;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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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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