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集采招标网
明苑美食广场消防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07-21

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受南京理工大学(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明苑美食广场消防改造工程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前来参与投标。明苑美食广场消防改造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理工大学校园网(zbpt.njust.edu.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7月 27日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ZZ0147-J26GC0101

1.2项目名称:明苑美食广场消防改造工程

1.3采购项目最高限价:84.7万元,供应商响应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超过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1.4项目概况:根据消防隐患整改要求,增设防火卷帘门防火分隔,增补防火门,油烟管道防火保护、分隔,吊顶内防火分隔,吊顶拆除、修复,应急照明、疏散指示增设,消防设施供货、安装、调试及检测,配合采购人完成消防整改验收并提供竣工图等全套竣工资料。

1.5采购需求:本工程为南京理工大学明苑美食广场消防改造工程,主要改造内容包含增设防火卷帘门防火分隔,增补防火门,油烟管道防火保护、分隔,吊顶内防火分隔,吊顶拆除、修复,应急照明、疏散指示增设,消防设施供货、安装、调试及检测,及配套消防水电改造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1.6工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完成全部工作(具体开工时间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1.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9本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由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第三方专业机构盖章和注册会计师签字页,加盖公章)或近半年内任一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银行出具的企业资信证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可不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

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须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加盖公章,未提供视为无效投标)。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必须是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用平台”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备案的施工企业(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有效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2023年6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额65万元及以上的类似消防工程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该项目的工程支付凭证(如银行电子进账单等),四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中的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3)项目负责人:

①项目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②项目负责人为供应商企业在职正式职工(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与供应商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6年1月-2026年6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必须是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若企业成立不满6个月则提供成立时间以来的社保缴费证明);

③供应商提供企业承诺书原件(项目负责人对无在建工程、能否常驻施工现场的承诺;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企业近两年承接过的工程没有出现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以及发生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承诺)。

其中,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情形,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格式可自拟):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4)项目组成员

提供“拟派本工程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一览表”(主要管理人员指:项目副经理、质量管理员、安全管理员、造价管理员、材料管理员、计划管理员,缺一不可)不可兼任, 并须同时提供上述人员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6年1月-2026年6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必须是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若企业成立不满6个月则提供成立时间以来的社保缴费证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成交后不允许转包,分包须经发包人书面同意。

2.4其他要求

(1)拒绝下列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各供应商提供三张对应的网页截图加盖公章编入响应文件)。

(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承诺书):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采购项目提供采购代理、设计服务的;3)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7)供应商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8)被政府监管部门通报存在不良记录未满一年的。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响应,不接受进口产品,成交后不允许转包。

(3)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供应商不予参加投标(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承诺书):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招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及政府采购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2.5资格审查说明

(1)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上所有的条件,如果以上条件有任何一项不能满足,则该供应商的资格审查将不能通过,不能进入下一步的评审。

(2)资格审查资料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证明文件

2.2)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及相关资质证书

2.3) 项目组相关资料

2.4) 承诺书/声明书

2.5)供应商认为需要放入的其他资料

(3)供应商提供的全部资料必须真实、准确、详细,以便采购人做出正确的判断。如果未按要求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具体证明材料或未按资审文件的签字密封要求或未按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格式要求填写资审材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对于提供虚假材料而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取消其响应资格,并将提交有关部门追究其责任。

(4)供应商所递交的全部文件均按保密文件处理,并不予退还。

(5)供应商应承担编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与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资格审查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时间:2026年07月22日至2026年07月26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地点:南京理工大学校园网(zbpt.njust.edu.cn/)

3.3方式:请各潜在供应商根据以下步骤进行线上缴费、磋商文件下载:(1)领取方式:线上领取,请具备以上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先在南京理工大学校园网(zbpt.njust.edu.cn/)上找到该项目磋商公告并点击“我要报名”按钮进行线上领取文件。(2)领取磋商文件方式:线上缴费,请潜在供应商在该项目磋商公告页面底部点击“缴纳标书费”,并按要求操作缴纳费用(请务必准确填写各项内容)。标书费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请登录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