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烧结厂烧结落地矿仓降尘改造工程
招标编号:[2020]建招第040号
1. 招标条件
招标人现对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三钢烧结厂烧结落地矿仓降尘改造工程的方案完善、工艺布置、设备及材料供货、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项目的建设所需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烧结厂烧结落地矿仓降尘改造工程。建设单位为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拟建的项目位于三明市三钢厂区内。
2.2 本项目招标的主要内容: 新建一套微米级干雾抑尘系统,在烧结矿堆放区东西两侧合理位置设置4台干雾雾炮,用于烧结矿堆放区北面出口、烧结矿堆放区、成13#-1皮带上方两个料仓、烧结矿堆放区与粗煤仓交界处等位置的抑尘作业,实现烧结矿堆放区抑尘全覆盖。包含水、气和电控系统。
中标人负责以上工程所需的方案完善、工艺布置、设备及材料成套供货、建筑安装施工、冷试、热负荷试车、验收考核合格、保产达标、技术培训及相关的技术服务,直到工程的交付正常使用、保修等。详细工作内容见招标文件相关章节。
2.3 工期:
本项目须在2020年12月31前竣工,具体安装计划须配合生产情况双方协商后实施。因投标方原因导致总工期延误的,按照每延误一天支付违约金5000元(不含税)进行考核,累积计算,违约金封顶为合同总价的5%。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一般要求:投标人应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签订和履行合同的独立企业法人。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不低于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且需提供经有资质的第三方认证的干雾雾滴粒径(1-10微米)的资质。
3.3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的失信被执行人;
3.4 类似工程业绩:投标方应出具2015年1月1日至今1个已完成的干雾抑尘工程业绩。(业绩证明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为准,加盖公章)。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满足承担各自工作的资质。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7月22日至 7月28日(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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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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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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