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粤电青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发电机保护冗余化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发电机保护冗余化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招标人为广东粤电青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广东粤电青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位于广东省梅州市境内,装有4台国产机组,现装机总容量14.4万千瓦。招标人发电机保护于2020年前后完成改造,保护装置为国电南自DGT801U-C系列,4台机组均为单套配置。
结合上级文件要求,相关涉网保护装置需冗余配置,目前发电机保护不满足冗余配置要求,拟通过本项目完成冗余化改造。本次改造通过增设第二套独立保护装置(以下简称B套保护),实现发电机主保护双重化配置。
2.2 交货地点:广东省大埔县青溪镇大水坑村青溪发电公司厂区。
2.3 项目工期/交货期:
2.3.1设备及材料交货期:2026年10月8日前交货。
2.3.2施工、调试工期:计划2026年09月至2027年02月实施,每台机组工期约14天,实施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2.4.1设备采购:
2.4.1.1 B套保护采用不同于已有发电机保护(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的主流保护厂家生产的发电机保护。
2.4.1.2本次项目包含冗余化改造所需的CT、PT及PT端子箱采购,包含26个CT(其中机端CT 12个,中性点CT 12个,备品2个),13个PT(每台机组3个,备品一个),4个PT端子箱。
2.4.1.3本次项目包含冗余化改造所需的二次电缆采购。
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4.2技术服务:包含满足于发电机冗余化改造的项目设计、定值整定及项目施工、调试、土建等。
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注:本项目设计和定值整定计算允许依法依规分包。设计单位须具有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5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 260 万元。
3. 投标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营业执照:投标人持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且合法有效。(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2 投标人资质要求
3.2.1项目现场施工安装资质: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及承试类)三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2.2 项目设计资质:设计单位须具有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注:本项目设计、定值整定工作允许依法依规分包。如项目设计单位为投标人时,须提供投标人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项目设计单位为分包商时,须提供分包商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该分包商和投标人公章。)
3.3 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 2024 年 1 月 1 日至今至少完成过 1 项单项合同金额 60 万元以上的电力系统继电保护或安全自动装置或自动化控制系统等电气二次相关设备新建/改造类似业绩。(须提供合同或完工验收鉴定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合同涉及商业秘密内容可屏蔽)
3.4 投标设备制造商的资质要求:/
3.5 投标设备授权证明:投标人若不是保护装置设备制造商,则须提供《关于提供投标设备制造商授权书的承诺》,保证所选用的发电机保护装置是原厂生产的、合格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产品,并承诺能提供原厂家服务。(格式详见第六章)
3.6 投标设备资质要求:/
3.7 投标设备的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自 2023 年 1 月 1 日以来保护装置设备制造商完成的至少 3 项同型号设备的销售业绩。(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合同涉及商业秘密内容可屏蔽)
3.8 项目人员要求:
3.8.1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继电保护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或电气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资格。(须提供 2026 年 4 月至 6 月在本单位购买的社保证明和相关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8.2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接过至少 1 项电力系统继电保护或安全自动装置或自动化控制系统等电气二次相关设备新建/改造等类似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业绩材料须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等相关信息。项目合同无法体现该人员的名字时,应同时提供该人员所负责项目的签名验收表或验收报告)
3.9信誉要求:(投标登记结束后,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查询的结果为准)
3.9.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投标人须提供相关查询结果截图作为证明材料)。
3.9.2投标人未被列入广东省能源集团级、水电平台和招标人供应商黑/灰名单,且不处于“黑/灰名单通知”中禁止参加投标的期间。
3.10 其他要求:
3.10.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2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转包和违法违规分包。(须提供《关于不转包、不违法违规分包的承诺函》、《不转包承诺书》和《不违法违规分包承诺书》,详见招标文件格式)。
3.10.3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在投标函上签字确认,否则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在2026年7月24日至2026年7月31日17时30分。本项目招标文件5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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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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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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