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银行聘请第三方机构共同开展内控评价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TCL-ZB-26107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江银行聘请第三方机构共同开展内控评价项目(招标项目编号:HTCL-ZB-261070),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招标人为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龙江银行聘请第三方机构共同开展内控评价项目。
2.2招标范围:本次内部控制评价内容是龙江银行2025年度主要业务、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的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情况,确保覆盖经营管理的关键环节,避免重大遗漏。评价按照内部环境、风险评价、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五要素展开,对龙江银行及分子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进行全面评价。评价指标体系包括两个维度,各级机构实施自我评价的评价点和总行对各机构进行上级评价的指标,均按照内控五要素框架设计。评价时间为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2025年12月31日为评价基准日。
2.3服务期:于进场后3个月内,最晚不得晚于2026年12月31日前出具加盖公章的正式版《龙江银行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4最高投标限价:95万元。
2.5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6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7中标人数量:一家。
2.8服务标准:达到招标人需求,并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独立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投标人应当提供不少于3人的工作团队,该团队中应包含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经理1人,项目核心成员3人(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团队成员表)。
(1)项目负责人1人 ,持有CPA、CIA、CISA或FRM证书之一(提供证书扫描件);具有10年以上金融行业审计或咨询经验(至少提供1份10年前的业绩经验证明材料);全程参与项目,指导与质量把控,必须参与现场进场沟通及总结汇报会(提供承诺)。
(2)现场项目经理1人,持有CPA、CIA、CISA或FRM证书之一(提供证书扫描件);具有5年以上商业银行内控评价项目管理经验(至少提供1份5年前的项目管理经验证明材料),主导过至少2家城商行总部级的内控评价项目(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全程驻场,负责报告撰写与问题沟通(提供承诺)。
(3)项目核心成员至少3人,至少2人持有CPA、CIA、CISA或FRM证书之一(提供证书扫描件);具有3年以上银行核心业务条线(如信贷、资金、运营、信息科技)的审计或评价经验(至少提供1份3年前的业绩经验证明材料);熟悉《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及近期监管通报常见问题(提供承诺)。
3.3提供近3年(2023年-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后的财务审计报告;2026年以后新成立的,提供财务报表。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结果为准,投标人需自行查询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情况,提供书面承诺或网站查询截图(若投标人属于其他组织需查询主要负责人)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投标人需自行查询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情况,提供书面承诺或网站查询截图(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若投标人属于其他组织需查询主要负责人)并加盖公章。
3.5本项目不允许转包第三方(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资格审查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7月25日17时至2026年7月31日17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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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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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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