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葛市农村自来水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及监理项目(评定分离)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葛市农村自来水提升项目 已在 长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备案,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为 2303-411082-04-05-781782 ,招标人为 长葛市润泉水务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债券资金及市场化融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代理机构为 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对该项目 工程总承包(EPC)及监理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交易平台网址为ggzy.xuchang.gov.cn/。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长交建〔2026〕GZ016号
2.2项目名称:长葛市农村自来水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及监理项目(评定分离)
2.3建设地点:长葛市3个办事处、12个乡镇的215个行政村
2.4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计划铺设215个行政村的农村自来水供水管网,共计8815.91Km;对215个行政村105271户水表进行改造升级;对项目区范围内的相关配套设施进行改造升级。
2.5项目投资金额:本项目工程概算为63711.6万元,本项目为费率报价。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
第一标段:长葛市农村自来水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第二标段:长葛市农村自来水提升项目工程监理
2.7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工程总承包(EPC)标段,包括本项目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施工、材料采购、竣工验收及备案、移交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内容,以及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进度、费用、安全文明、环保、合同、信息等管理控制。
第二标段:监理标段,包括工程总承包及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服务。
2.8最高投标限价:
第一标段:以工程概算的85%为基数,招标控制费率为100%;
第二标段:工程费用的0.8%。
2.9计划工期:
第一标段:建设工期2年(含设计周期)
第二标段:工程总承包及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服务
2.10质量标准:
第一标段: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
第二标段: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主体要求: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
执照。
3.2 第一标段资质
3.2.1 主体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2 资质要求:
(1)勘察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3 人员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即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工程设计类或者工程施工类注册执业资格;
(2)勘察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3)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水利行业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执业资格;
(4)施工负责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注:
①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企业作为本项目的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以上相应资格条件;
②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以投标人提供的社保缴纳证明为准(已退休的人员除外,须提供劳动合同),社保在单位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本单位缴纳,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更换。项目总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3.3 第二标段资质
3.3.1 主体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3.2 资质要求:
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服务能力。
3.3.3人员要求:拟派项目总监具有水利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未在其他项目担任总监理工程师。且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以投标人提供的社保缴纳证明为准(已退休的人员除外,须提供劳动合同),社保在单位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本单位缴纳,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更换。
3.4 业绩要求: /
3.5 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况(提供财务状况良好说明书,格式自拟);投标时提供2023年、2024年、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份不足一年的,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6 信誉要求:
3.6.1 第一标段信誉要求: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对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负责人及各分项负责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黑名单等。
(招标人、代理机构或评标专家委员会评标现场查询复核);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经评标专家委员会确认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文件一并保存;
3.6.2第二标段信誉要求: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对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黑名单等。
(招标人、代理机构或评标专家委员会评标现场查询);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经评标专家委员会确认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文件一并保存;
3.7 执行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政策:/。
3.8 联合体要求:
第一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除应满足本招标公告第3.1至3.6款规定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不得超过3名;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以及合同价款分配方式,并将该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5)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及项目管理。
(6)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二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本项目不得转包、挂靠及违法分包。
3.10 其他要求: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注:(1)招标人应对该项目中标候选人的资格、业绩等信息进行审查,发现投标人不符合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标准、存在虚假或不实材料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将违法违规情况移交至行政监督部门。
(2)合同签订前,招标人有权对该项目中标人的资格、人员信息等进行核查,发现有虚假或不实信息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重新组织定标或重新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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