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华
广东国华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厂区道路优化及绿化完善项目招标公告重新招标
2017-08-30


招标公告(重新招标)

广东国华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厂区道路优化及绿化完善项目

招标编号:CSIEZB170506625
1. 招标条件
广东国华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厂区道路优化及绿化完善项目招标人为广东国华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厂区道路优化及绿化完善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工期要求:总工期6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齐全、有效,或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有效;
(2)经营范围包括土建工程、绿化;
(3)经营状况:上一年度经营状况良好,主营收入不低于250万元(提供上一年度损益表);
(4)财务状况:
①上一年度资产负债率小于85%(提供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
②有盈利能力,上一年度净利润大于0(提供上一年度损益表);
(5)近三年(2014年至今)具有2项及以上土建施工或道路维护业绩,且近三年(2014年至今)具有2项及以上绿化工程或绿化养护业绩(提供合同);
(6)近三年内未出现安全、质量、环境责任事故;
(7)近三年内经营信誉良好,无合同违约诉讼败诉事件发生;

(8)在台电公司、国华公司及其它企业无不诚信事件,非国华公司、台电公司四级承包商或黑名单数据库内承包商,非神华集团公司承包商负面清单数据库内承包商。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郑重说明: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提前在()上完成信息注册登记,上传相关证照彩色扫描件,并携带上传的这些证照原件(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3、(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4、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5、贵公司已选择上传的其他证照原件(实行三证合一的直接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无需提供1、2、3项),到指定地点(审核地点详见)现场审核。没有注册登记或没有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请尽快在上完成信息注册登记,并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或之前)携带上述证照原件来办理证照审核,否则,将影响贵司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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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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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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