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高伟光学电子有限公司资金管理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受东莞高伟光学电子有限公司委托,就东莞高伟光学电子有限公司资金管理系统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编号:03-05-04A-2026-D-F-E24203)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招标人为东莞高伟光学电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内容
2.1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资金管理系统平台建设服务1套。系统通过分级分权的管控模式,为企业提供银行账户管理、资金监管、资金计划、资金结算、票据管理和资金综合分析能力,满足企业财务部门实施资金集中管理的需求。系统需支持境内外多银行银企直联及新一代票据直联,并与公司现有业务系统(含SAP等)实现深度集成,覆盖主数据、收付款及凭证对接,实现公司业务、预算、结算、核算一体化应用,构建覆盖全业务场景的资金管理平台,加强资金风险控制,提高资金管理效率,实现资金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的协调统一。
2.2采购预算(含税):¥650,000元。
2.3实施期及交付:自签订合同起6个月内完成系统上线实施(含银企直联对接、核心模块部署及1个月试运行),按采购人指定地点完成交付。
2.4维护期:本项目的维护期为1年,自系统终验通过之日起算。维护期内,乙方对所供软件及服务实行包修、包换、包维护保养,并提供7×24小时服务热线,一般故障2小时内排除,重大故障48小时内解决;期满后可同时提供有偿的维修保养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参加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3.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提供近6个月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3成立至今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5在与招标人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招标人商业秘 密或技术秘 密等事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中须包含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8月22日起至2026年8月28日,每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02:00至05:00(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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