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采购公告
国网衢州供电公司职工夏令用品采购
(项目编号:衢电谈2017-012)
1. 采购条件
本(批)采购项目已由批准实施,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衢州供电公司或其所属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采购人为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衢州供电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人委托(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报名竞争性谈判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就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应答文件。
2. 采购范围及概况
2.1本项目标包划分:共1个标5个包。
2.2 采购物资:夏令用品采购(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投标人自行在本单位住所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本单位的行贿犯罪记录,并在投标时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对于地方检察机关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投标人提供查询告知函打印件视为原件,并附投标人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声明)。若未提供有效的查询结果或自查询函出具之日起前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3.2资质、信誉要求: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食品流通许可证、有固定的经营场所。还应具备生产厂家或本地区代理商授权书、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和近期产品质检报告。
(2)企业注册资金1000万元及以上。
(3)投标人应具备(包1、2)在衢州市区有固定的经营门店,(包3、4、5)在常山市区有固定的经营门店。
(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5)投标人须具有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能力。
(6)近三年内(以投标截止日计算)在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
(7)近三年内(以投标截止日计算)在货物招应答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3.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采购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货物采购标包中同时参与的;
c、被责令停业的;
d、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e、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f、近三年内(以投标截止日计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责任,整改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本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不再出售纸质采购文件。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请登录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