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特瑞燃气管道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维特瑞燃气管道工程项目(项目编号:QJNY-HBGS-2026-A001,招标代理项目编号:09-09-04A-2026-D-F-E17421)。招标人为河北深燃致远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建设单位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本项目为维特瑞燃气管道工程项目,河北深燃致远能源有限公司已获得政府批准负责建设保定深圳园的能源供应设施,并依法享有该管网设施的所有权及经营权。维特瑞项目,属于保定深圳园区内用户,本次招标范围为园区内用户(含食堂等)配套的天然气管道及附属设施安装、试验、吹扫、碰头接驳等全部施工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计划用气时间为2026年12月。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本项目含税预算总金额为人民币596469.63元。
2.2项目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
2.3建设地点:河北省保定市。
2.4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标段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仅中标一家单位。
2.6本项目最高限价596469.63元(含税),其中含暂列金28282.11元,安全文明施工费26250.73元。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报价,所报投标含税总价为包含暂列金和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总价。若投标报价超过投标最高限价的,或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的修正价格超过投标最高限价的,将作否决处理。投标报价中擅自修改招标文件(包括补遗文件、招标控制价文件)中规定的不可竞争费用包括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暂列金额等,将作否决投标处理。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清单与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对比,存在缺项、漏项的,评委可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缺项费用视为综合包含,中标后不予追加费用。
2.7中标候选人推荐: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按照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2.8工程质量要求:(1)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及相关规范,须达到合格验收质量等级标准,如合同实施期间有新文件,按新文件执行,且合同价格不作调整。(2)设备材料采购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或行业相关质量标准,同时满足招标文件相关要求。(3)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2.9安全文明施工要求: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河北省、保定市安全生产、扬尘防治相关规定,全面落实《保定市施工工地环保措施评估工作方案》(保气函〔2026〕3号)中市政工程类项目相关管控要求,确保“六个百分百”(围挡、覆盖、冲洗、硬化、湿法、密闭)达标。严禁破坏既有地下管线,特种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涉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须组织专家论证。安全文明施工费包含在合同价内,专款专用,因承包人原因导致的事故、处罚及损失由承包人全责承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主体证明文件扫描件(若投标人为分公司,需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及授权盖章证明文件)。
3.2资质要求:①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②投标人须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GB1;③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本项目在投标阶段,非河北省内企业不要求投标人提供《进冀施工企业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行企业信息登记且通过(在有效期内)》,投标人须承诺在中标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包含1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并提供《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行企业登记且通过的下载页(外省企业须提供)》供招标人核查。
3.4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2023年8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签订的单项合同金额大于20万(不含20万元整)的1个同类项目业绩(燃气管道项目)。(证明材料:提供同类业绩(燃气管道项目)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包括项目名称、合同金额、合同范围、合同盖章签字页等)或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扫描件,提供的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以合同签订日期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中均无签署时间的,该业绩不予认定。(扫描件或复印件均应加盖公章)。
3.5拟派项目经理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投标人需要为本项目配备1名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6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配备专职安全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3.7本次招标不接受个人名义投标、联合体投标及分包转包。
3.8关联关系要求:(1)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主要经营负责人、董事长、总经理、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主要技术人员、投标文件编制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不同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如发现存在上述情形,投标人初步评审不通过,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2)存在股权关联关系或董事长、经理、董事交叉任职的投标人谨慎同时参与本项目。经评审判定与其他投标人存在股权关联关系且可能影响公正性的,评审委员会可以组织澄清,当部分相关单位自愿退出后其中只剩1家单位时,评审委员会可接受该单位;或评审委员会可以拒绝所有相关单位。
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主要信息截图,同时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且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涉及人员近三个月连续在投标单位(含投标单位的分公司)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不含投标当月)社保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倒推,如有特殊情况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公司按照成立时间提供)。如发现与投标人递交信息不一致或存在可能影响公正性的关联关系,以评审委员会最后评审结果为准。
注:
(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除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外,其他人员均需按照要求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2)股权关联关系:一方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 25% 以上,或双方同为第三方所持有的股份达到 25% 以上,即构成股权关联关系。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3.9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当具有良好的信誉,拒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1.投标人企业或其法定代表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证明材料:
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且《承诺函》内容与采购文件要求一致,同时提供以下网站截图证明: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投标企业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
2.近3年内(从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供应商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证明材料:
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且《承诺函》内容与采购文件要求一致,同时提供以下网站截图证明:
“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s://wenshu.court.gov.cn/website/wenshu/181029CR4M5A62CH/index.html)-无行贿相关案由。
3.近2年内(从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供应商有无正当理由放弃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燃气投资有限公司及招标人成交项目、不接受采购文件中合同主要条款、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单方面终止合同的。
证明材料:
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且《承诺函》内容与采购文件要求一致。
4.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本招标项目的所在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
证明材料:
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且《承诺函》内容与采购文件要求一致。
5.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本招标项目的所在地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证明材料:
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且《承诺函》内容与采购文件要求一致。
6.拖欠工人工资被本招标项目的所在地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证明材料:
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且《承诺函》内容与采购文件要求一致。
7.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证明材料:
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且《承诺函》内容与采购文件要求一致。
8.被列入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燃气投资有限公司及招标人黑名单的或暂停承包资格的。
证明材料:
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且《承诺函》内容与采购文件要求一致。
9.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证明材料:
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且《承诺函》内容与采购文件要求一致,同时提供以下网站截图证明:
(1)“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行政处罚信息;
(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息公示-行政管理信息查询-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
说明:
a.针对上述拒绝参与情形,投标人应按照对应网址渠道进行查询,并提供对应网址查询截图。
b.投标人针对上述网址信息,提供对应网站查询截图,相关信息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期内的查询结果为准。(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对中标候选人的上述网址信息进行复核,若发现中标候选人存在上述否决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c.上述证明材料要求,若因查询平台系统故障或访问限制等客观原因导致无法正常查询的,投标人须提供查询页面的实时截图并附上说明。评审委员会可在截标评审当日查询复核,如与投标人递交信息不一致,以评审委员会最后评审结果为准。
3.10利害相关方投标:接受□,不接受☑。
招标人可接受与其存在利害关系单位的投标,但在评审委员会评审合格投标人中,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往高排序,该利害关系单位的排位未在前1/2(含与其中投标报价差价不超过1%的投标人)人数时,不得确定其为中标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6年8月24日11时00分至2026年8月3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请登录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