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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绿能崇左环保2026-2027年度飞灰处置(12个月)招标公告
2026-08-25
中电绿能崇左环保2026-2027年度飞灰处置(12个月)招标公告 日期:2026-08-25   项目收藏    

中电绿能崇左环保2026-2027年度飞灰处置(12个月)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主要技术指标

招标信息服务费(元)

2

DNYZC-2026-08-24-016-02

HB14-02 中电绿能崇左环保2026-2027年度飞灰处置(12个月)

一、招标范围及主要技术指标
崇左中电环保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产生的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固化物运输、接收、无害化处置服务,服务期限一年(12 个月)。预计飞灰固化物年产生量约 6000 吨,预估总量约 6000 吨,招标人不对实际产生量做承诺,按甲方出厂地磅计量的实际转运量结算。主要工作内容:负责将甲方厂区内经螯合稳定化、检测合格的飞灰固化物,从甲方厂区运输至乙方合规处置场地;负责飞灰固化物接收、卸车、合规无害化处置全过程;负责运输、处置方案、应急预案编制及实施;负责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填报、审核、归档;负责运输全过程安全、环保管理,车辆、场地清扫保洁;负责运输途中泄漏、遗撒、淋溶液、混有飞灰雨水等污染物收集处置;负责运输车辆、设备的提供、维护、保险、年检及特种设备报备;负责台账记录、资料归档、月度/年度报告提交、环保部门检查配合;负责人员、车辆、设备安全管理、培训、持证上岗;负责极端天气、突发事故应急处置;负责飞灰固化物合规接收、处置,不得擅自倾倒、挪用。

2、飞灰固化物基本情况
飞灰固化物为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经螯合稳定化处理后的产物,属于危险废物(HW18,772-002-18),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
(GB16889-2024)第 6.3 条要求。

3、运输及处置要求
(1)运输起点
广西崇左市宁明县亭亮镇天西村崇左中电环保有限公司厂区。

(2)运输终点
投标人自有或合作的合规危险废物处置场地(具备飞灰固化物处置资质)。备注:受限于设备运行情况,飞灰量仅供参考,招标人不对飞灰产生量做任何承诺。

二、工期要求
自甲方通知之日起,服务期12 个月。

500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资格要求

基本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 信用中国” 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影响合同履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请投标人自行查询相关网站,并将查询情况截图附投标文件内)。

3.投标人应具有与招标标的相同或相近项目的履约能力和相应资质要求;具有履行合同需具备的专业技术、资金、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管理能力、业绩经验等。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

5.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6.投标人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或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或项目单位没有处置期内的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除在专项资格条件中明示外)。

3.2 专项资格要求

序号

招标编号

标段名称

专项资格要求

2

DNYZC-2026-08-24-016-02

HB14-02 中电绿能崇左环保2026-2027 年度飞灰处置(12 个月)

1.资质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两类资质之一即可)
1.1 投标人若为危险废物填埋场应具有如下资质:
1.1.1 投标人应具有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文件,并通过环保验收,提供验收报告及专家意见证明;
1.1.2 投标人应具有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排污许可证;
1.1.3 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危险废物类别:HW18; 

1.2 投标人若为垃圾填埋场应具有如下资质:
1.2.1 投标人应具有垃圾填埋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文件且具有独立的飞灰填埋库区库容,并通过环保验收,提供验收报告及专家意见证明;
1.2.2 投标人应具有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排污许可证;
2.业绩要求:近5 年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 个飞灰固化物填埋处置业绩。提供相关合同业绩的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工程范围和工期内容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和表征主要技术参数页),以证明投标人满足招标业绩要求。

3.投标人近24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近12 个月内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系统内单位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国家能源局网站、应急管理部网站、交通运输局等国家政府权威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登录)

本项目实行在线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6年8月24日至2026年8月30日(北京时间)。

热线服务: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法定节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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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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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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