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节能(秦皇岛)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活性炭采购询比公告
中国环境保护集团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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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名称:中节能(秦皇岛)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活性炭采购 |
| 二、项目编号:20200602020107648001001 |
| 三、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
| 四、采购人(采购组织人):中国环境保护集团有限公司 |
| 五、代理机构: |
| 六、所属项目名称:无 |
| 七、项目概况: |
| (一)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
| (二)项目建设规模:生活垃圾处理规模1500吨每日,机组年运行不低于8000h。 |
| 八、采购货物内容与数量:垃圾焚烧锅炉烟气净化用活性炭约200吨(预估量),最高应答限价:7000元/吨。 |
| 九、采购货物主要技术规格要求:详见项目《技术规范书》。 |
| 十、采购货物交货期(工期)要求:电话通知后24小时内交货。 |
| 十一、采购货物交付地点:河北省秦皇岛市。 |
| 十二、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
| (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
(二)其他资格要求: 3.1应答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 应答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应答人的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 (2)具备相应货物的供货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以及产品、元器件、组件材料和配套件的检测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应答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取得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授权、许可的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鉴定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采购的要求。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 (5)近三年内,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出现成交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应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采购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应答。 (7)应答人须提供近三年自身至少2个以上的类似项目的活性炭销售、供货业绩,并应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价格页、供货范围及规模、签字盖章页等内容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且市场信誉较好。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3 本次采购接受代理商应答 |
| 十三、资格审查方式: |
|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供应商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获取采购文件参与项目。 |
| 十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
| (一)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0年08月04日 10时00分截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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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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