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潞城翟店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市政道路工程项目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0-07-24

潞城翟店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市政道路工程项目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XZB006-20-07)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长治市

 

一、招标条件

本潞城翟店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市政道路工程项目(招标项目编号:M1401000155201183001),已由长治市潞城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批准【批准文号:潞城审管发{2020}29号 】,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批准文号:潞经开发{2020}62号】,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及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智航路道路等级为城干路,道路总长约40km/h,双向四车道。智慧路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道路总0.51km,道路标准红线长约0.82km,道路标准红线宽度30m,设计速度40km/h,双宽度30m,设计速度市次向四车道。建设内容包括道路、交通、管线综合、电气及绿化工程等配套工程。

建设地址:长治市潞城区翟店镇

计划工期:240天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不分标段:从工程设计开始到质保期结束为止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工程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及相关设备采购、竣工验收和最终交付等所有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不分标段: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同时具备具备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完成总承包的能力; 3.3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总承包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4投标人需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页截图(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 3.5投标人需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的网页截图;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条件: (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各自分工部分的相应专业能力,并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书,明确一名联合体牵头人,明确联合体所有成员方的有关责任与义务,各方并就合同条款共同分担合同的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如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0-07-24 10:00:00至2020-07-29 10:00:0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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