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化工公司包头化工4×480T/H锅炉#4锅炉低氮燃烧器改造项目EPC总承包,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00304244,招标人为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包头煤化工分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人拟在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工厂内建设“#4锅炉低氮燃烧器改造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4锅炉为哈尔滨锅炉厂生产的HG-480/10.3-YM21煤粉锅炉。锅炉为单炉膛、集中下降管、高压参数、燃用煤粉、四角切向燃烧、平衡通风、固态排渣的自然循环汽包炉,锅炉前部为炉膛,四周布置膜式水冷壁,炉膛出口处布置屏式过热器。水平烟道装设了两级对流过热器,炉顶、水平烟道转向室和尾部包墙均采用膜式管包敷,尾部竖井烟道中布置省煤器并配两台三分仓回转式空气预热器。#4锅炉于2014年7月移交投产。#4锅炉采用SCR脱硝技术,未进行低氮燃烧改造,目前运行炉膛出口(脱硝入口)NOx值在400~500mg/Nm3之间,于2014年10月,完成改造并投入运行。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改造项目为EPC总承包工程,包括#4炉燃烧器改造范围内全部的工程设计、设备采购、设备制造(含现场制作设备)、设备监造、设备及材料供货、包装、运输、检验、施工、安装【包括机械、电气、热控(DCS硬件及逻辑组态)、仪表、保温、炉墙、油漆等】及主要工序验收、调试(含冷态标定试验等)、试运行(含分部试运、整套启动、72小时满负荷试验等)、性能试验、消缺、咨询和技术服务、人员培训及售后服务等。
本次#4锅炉低氮燃烧器改造计划安排在 #3脱硫塔超净改造期间实施,整体工期不大于#3脱硫塔超净改造工期,绝对施工(含安装及冷态调试等)工期不超过45天,具体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2.3其他:
1)建设地点: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工厂内;
2) 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
3)合同装置:化工公司包头化工4×480t/h锅炉#4锅炉低氮燃烧器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工程(以下简称“合同装置”或“装置”)为本次招标项目,属于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技改项目。
要求投标人按照本招标文件中的要求,编制完成装置下述工作及技术服务的总承包投标文件:
1)在业主提供的基础信息和数据基础上,完成装置及其配套设施所必需的全部工程设计和技术服务。
2)完成为建成装置所需要的全部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催交、检验、运输、装卸、二次搬运和现场物资管理等工作,并将其运至装置现场交付安装;并负责清运建筑、施工垃圾。
3)完成全部施工工作,负责装置的吹扫、置换,满足开工清洁要求,承担合同装置的调试工作。
4)为装置的试车、开车和性能试验提供指导、技术支持、技术服务和保镖。
5)负责项目竣工、投用等为完成本项目建设直至达到实现移交使用的全部工作,因本改造项目所引发的其它所有设备设施需要更改的采购施工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2)具有有效的 A 级锅炉制造许可证书。
3)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2】业绩要求:投标人2016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点为准)至少拥有1台煤粉锅炉低氮燃烧器的新建或改造工程业绩,提供合同封面、合同签字/盖章页,如合同未体现以上内容,则需提供能够体现以上内容的技术协议,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业绩无效。
3.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完成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投标人业务系统”,在“购标申请”菜单中根据要求上传购标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07月24日 09时00分至2020年07月30日 16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50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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