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石岛湾核电开发有限公司、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有限公司2020-2022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0-07-2148-01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华能石岛湾核电开发有限公司、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有限公司2020-2022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重新招标),招标人为华能石岛湾核电开发有限公司、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石岛湾核电开发有限公司、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有限公司2020-2022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重新招标)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地点:山东省荣成市石核路9号华能石岛湾核电现场。
2.2 服务内容:包括华能石岛湾核电开发有限公司(含其实际控制管理的荣成汇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有限公司(前述的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服务工作内容为协助前述公司处理日常法律事务。
业务范围是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咨询服务,识别法律风险并提出防范措施。法律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代理诉讼、仲裁的具体实施不包含在服务范围内,根据需要另行专项委托,但前述项目的前期咨询服务包含在本次服务范围内;涉及公司用地用海、环境污染、拆迁补偿、地方治安和群体性事件应对相关的法律事务不包含在服务范围内)。
2.3 服务期:合同签订后两年 。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本项目范围包包括华能石岛湾核电开发有限公司(含其实际控制管理的荣成汇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有限公司(前述的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服务工作内容为协助前述公司处理日常法律事务。
业务范围是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咨询服务,识别法律风险并提出防范措施。法律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代理诉讼、仲裁的具体实施不包含在服务范围内,根据需要另行专项委托,但前述项目的前期咨询服务包含在本次服务范围内;涉及公司用地用海、环境污染、拆迁补偿、地方治安和群体性事件应对相关的法律事务不包含在服务范围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对于已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对于未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专项条件:
投标人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
1)司法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执业资格证书,连续正常执业5年以上(含5年);
2)投标的律师事务所具备注册专职律师50名及以上,提供相关证明。
3.2.2 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具有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业绩。要求律所指派的每个团队人员在近3年内(2017年1月1日-2020年6月30日)具有的国有企业或政府机关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业绩数量达到2项以上(含2项),并需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含首页、能证明合同范围等关键信息的页面、签字盖章页等或其他证明)。
3.2.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团队负责人必须满足律师执业8年以上,律所应配备3人及以上的法律团队进行支持,其他团队成员至少有2名具有3年以上执业经验,需提供项目负责人和团队成员的执业资格证书。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 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近3年内无执业违法违规记录,禁止失信被执行人、行贿受贿行为人、法律所禁止的存在关联关系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将通过“信用中国”“天眼查”等方式进行供方资格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通过电子商务平台(以下简称电子商务平台)全流程电子招标。
4.2 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4.2.1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2020年07月27日09时起至2020年08月01日17时止(北京时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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