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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国家大气颗粒物组分-光化学监测网建设(包1:国家大气颗粒物组分及光化学监测数据集成和综合分析服务(含平台)(一期))招标公告
2017-09-02

  中化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国家大气颗粒物组分-光化学监测网建设项目(包1:国家大气颗粒物组分及光化学监测数据集成和综合分析服务(含平台)(一期))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国家大气颗粒物组分-光化学监测网建设项目(包1:国家大气颗粒物组分及光化学监测数据集成和综合分析服务(含平台)(一期))

项目编号:0747-1761SITCA132/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凡

项目联系电话:010-5936893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号院乙

联系方式:010-8494306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化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凡,010-59368935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20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包1:国家大气颗粒物组分及光化学监测数据集成和综合分析服务(含平台)(一期)。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服务需求书。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或直接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的投标。(本文中所述“直接控股关系”是指:直接持有其他投标人50%以上股权或被其他投标人直接持有50%以上股权。)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包括: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e.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f.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 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必须未被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列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3) 投标人必须从中化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1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9月01日 08:30 至 2017年09月08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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