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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二航局21023工程碎石招标公告
2020-07-27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涉及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21023工程项目经理部,招标人为中交二航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项目工程款。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碎石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2招标内容:

招标编号:202007041HS

包件编号:浙舟SS01包

物资名称:碎石

数 量:202000吨(包件数量为招标人在现有条件下核定的大约数量,此数量仅作为评标和签订合同数量的依据,最终供货结算数量的增减丝毫不影响投标报价的效力。)

交货地点: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

交货期:2020年7月至2022年12月,以实际工期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注册资金1000万以上,符合碎石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2生产能力要求:具有投标产品生产能力证明,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生产厂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规模不少于70万吨/年,日生产与供应能力均在2000吨以上。投标人为代理商的,代理商必须有生产厂委托的代理授权书(授权书在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章节),如被授权人中标,授权人有义务共同完成供应任务;若被授权人中标且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合同义务,授权人必须无条件继续按被授权人同等条件完成保供任责任(即生产厂保证出厂履约,生产厂或项目部均可另找供应商替代被授权人履约)。代理商必须提供生产厂家相关资料,所投标物资应在开标前经我部检验合格,投标人可代理不同厂家,但投标报价只能为唯一单价(只允许一个产地为主供应产地,其他代理产地作为应急供应备选产地,供应产地必须得到招标人,监理,业主等单位或部门共同认可同意)。

3.3财务能力要求:能垫付资金400万以上,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提供 2017年-2019年财务报表)。

3.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具有 2017年-2019年的省、部级及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招标物资有效合格质量检测报告。

3.5供货业绩要求:具有同类产品2017年-2019年(合同签定日期)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货合同至少3份,与中交二航局合作的同类工程供货业绩优先)。

3.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能力并有对应的记录,投标人在以往履行供应合同过程中,没有中止或不及时供应的记录。

3.7其他要求:投标人须为在注册的合格碎石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3.8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包件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7月27日至2020年8月4日上午10点,通过(网址:)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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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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